市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通报8起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
一、陆川县珊罗镇田龙村村民郑某未经批准占地建设住宅案。2024年11月,郑某未经批准擅自占用陆川县珊罗镇田龙村0.69亩耕地建设住宅房屋。2025年1月,珊罗镇人民政府巡查发现该宗违法用地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2025年3月,珊罗镇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依法拆除了违法建筑,目前土地已复耕。二、北流市平政镇灰沙村党某广、党某深未经批准占地建设住宅案。2022年7月19日起,党某广、党某深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平政镇灰沙村0.6亩永久基本农田建设住宅房屋。平政镇人民政府执法人员巡查发现后立即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党某广、党某深仍故意继续抢建。2023年5月5日,平政镇人民政府联合有关部门依法拆除了违法建筑,目前土地已复耕。三、博白县凤山镇龙城村李某等3人未经批准占地建设住宅案。2019年12月,李某等3人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博白县凤山镇龙城村0.55亩永久基本农田建设住宅,博白县自然资源局、凤山镇人民政府多次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李某等3人未在法定期限内自行拆除违法建筑,仍继续施工建设。2021年10月27日,博白县凤山镇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依法拆除了违法建筑,目前土地已复耕。四、兴业县蒲塘镇龙平村陈某未经批准占地建设住宅案。2018年起,陈某未经批准擅自占用蒲塘镇龙平村0.27亩永久基本农田建设住宅地基,2022年10月至2023年5月期间,持续新增建设至三层。2023年6月20日,兴业县自然资源局执法发现该违法行为,并移交蒲塘镇人民政府依法处置。2023年8月22日,兴业县蒲塘镇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依法拆除了违法建筑,目前土地已复耕。五、容县石头镇石头村黄某未经批准占地建设住宅地基案。2024年11月,黄某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容县石头镇石头村0.38亩耕地建设住宅地基。2024年12月,石头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发现该宗违法用地,并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2025年1月,容县“两违”办联合石头镇人民政府、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住建等部门依法拆除了该地基,目前土地已复耕。六、玉林市福绵区沙田镇关塘村张某未经批准占地建设住宅案。2023年3月,张某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沙田镇关塘村约0.15亩耕地建设住宅房屋,沙田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巡查发现该宗违法用地后进行制止,并送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停止非法占地建设房屋行为。2023年3月13日,福绵区沙田镇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依法拆除了违法建筑,目前土地已复耕。七、玉州区城北街道卢某某未经批准占地建设住宅案。2023年3月,卢某某未经批准擅自占用玉林市玉州区城北街道寒山村0.42亩耕地建设住宅房屋,玉州区自然资源局执法发现该违法行为,并移交玉州区城北街道依法处置。2023年12月4日,玉州区城北街道组织相关部门依法拆除了违法建筑,目前土地已复耕。八、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茂林镇茂林社区李某未经批准占地建设住宅案。2023年12月,李某未经批准擅自占用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茂林镇茂林社区水尾第一居民小组0.47亩永久基本农田建设住宅房屋。2024年1月10日,茂林镇乡村建设服务中心发现该宗违法用地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李某自行拆除非法建筑物并恢复土地原状,李某拒不整改,继续非法建房并装修房屋。2024年1月25日,茂林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依法拆除了违法建筑,目前土地已复耕。 摘自2025年7月2日广西玉林市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通报15起土地违法典型案例,其中含以上8起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