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林草局正式发布《关于促进林下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其中首次提出的“林业标准地”创新概念,迅速成为行业内外关注的焦点。文件明确提出,鼓励各地借鉴浙江的先行实践经验,借助这一全新模式推动生态资源向经济价值转化,为农户增收致富赋能。不过,对于多数人而言,“林业标准地”的具体内涵、核心作用仍有待厘清。本文将深入拆解这一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抓手”。
提及“标准地”,熟悉《测树学》的群体或许并不陌生,其本是指能够反映某一林分整体特征、处于平均水平的代表性地块。而此次推广的“林业标准地”,则是在这一传统概念之上的延伸与创新。依据浙江省林业局的界定,林业标准地以现有林业资源为核心依托,在充分尊重农户意愿、切实保障农户合法权益,且实现林地规模化流转的基础上,明确设定各项控制性指标,统一规划建设水、电、路、配套用房等基础设施,为社会资本提供“拎包即驻”的便利条件,可承载木本粮油种植、花卉苗木培育、竹木精深加工、林下种养经营、森林康养服务等林业一二三产业融合项目。
通俗来讲,林业标准地类似于配套齐全的工业园区,具备较强的通用性和可拓展性,能够适配大多数林业相关产业的发展需求。但与工业园区相比,其涵盖范围更为广泛,不仅包含规模化经营的林地本身,还囊括了直接服务于林业生产的工程设施用地及必要的配套建设用地。需要着重强调的是,林业标准地的规划建设必须严格契合国土空间规划及土地用途管制要求,完成必要的区域评估工作,严禁用于商品住宅、别墅、高端酒店、公寓等房地产开发项目,同时不得擅自变更土地使用性质。
为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投身林业产业,多地在推进林业标准地建设过程中,借鉴工业园区“三通一平”的成熟模式,打造了“七有”配套标准——即有路可达、有房可用、有水保障、有轨(运输轨道)便捷、有网覆盖、有电供应、有眼(监控溯源系统)护航。完善的基础设施配套,有效免去了企业及种植大户在项目前期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用于基础建设的困扰,大幅提升了市场主体的投资积极性。
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我国林下经济经营及利用的林地总面积已达6.5亿亩,规模相当于一个甘肃省的国土面积,彰显出林下经济巨大的发展体量与增长潜力。但长期以来,林地分布零散、经营模式混乱、单体规模偏小等问题,一直是制约林下经济向规模化、集约化方向发展的核心瓶颈。而林业标准地建设的关键突破口,就在于对林地资源的收储与整合。
各地通过组建类似城市投资公司的专业化林地收储平台,在充分尊重林农意愿、保障林农核心权益的前提下,采用林地流转、林地入股、收益分红等多元化方式,整合分散的林地经营权,实现林业资源资产的集中连片开发、标准化生产与规范化经营。在此过程中,林农的身份从单纯的土地经营者转变为产业股东,不仅能够获得稳定的土地流转收益,还可通过健全的利益联结机制,分享产业发展带来的增值红利,这一模式既有效壮大了村集体经济,也为农户增收开辟了新的路径。
收储平台完成林地收储与林业标准地基础设施建设后,通常以租赁、入股、合作经营等灵活形式,吸引社会资本入驻运营,打造集先进栽植技术、完善配套设备、高效经济产出于一体的林业产业示范基地。这种创新模式实现了多方共赢,既破解了我国林业资源丰富但开发程度不足、转化效率偏低的难题,又针对性解决了林下经济基础设施薄弱、产品附加值不高、产业链条短小、农户增收渠道狭窄等长期存在的痛点问题。
作为林下经济发展的创新性举措,林业标准地通过构建稳固的利益联结机制,实现了林地资源的高效配置与合理利用,探索出一条生态与经济协同发展的新路径。它为生态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提供了可落地的实施方案,为社会资本参与林业产业搭建了便捷通道,为农户共享生态发展红利筑牢了制度保障,最终达成生态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
随着林业标准地模式在全国范围内逐步推广普及,预计将有更多社会资本涌入林业产业,更多闲置林地资源得到高效盘活,更多农户借助生态产业实现增收致富。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转化进程中,林业标准地正成为不可或缺的重要支撑,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与生态文明建设注入持续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