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保障2026年四团畜禽防疫工作有序开展,筑牢畜牧养殖安全防线,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地见效,四团农业和林业草原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防疫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动物防疫员,共3名。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维护民族团结,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二)热爱畜牧兽医行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强烈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能适应户外作业,不怕脏、不怕累,服从工作统一安排。
(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18周岁至45周岁之间(均以身份证登记信息为准),民族不限,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畜牧兽医相关专业学历和防疫实践经验者优先,职工或已缴纳社保者优先。具备独立完成畜禽免疫接种、疫病监测、防疫消毒等各项防疫工作的专业能力,能与养殖户高效沟通,推动防疫工作落地。
(四)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会开车并有C2以上驾驶证,可放宽条件。
三、岗位职责
(一)进行相关畜牧兽医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
(二)具体实施动物免疫工作。
(三)每年按任务完成春、秋两季度动物疫病防疫工作,包括月月补免及犬每月驱虫工作。并按“牧运通”APP系统规程要求按时上传,确保完善、准确率100%,确保免疫密度100%,免疫抗体合格率达75%以上。
(四)协助官方兽医开展好相关工作,如实施动物产地检疫及动物标识发放工作;开展疫情普查和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不定期到养殖场户抽检畜禽血清送检工作,不定时完成产地检疫工作,跟从官方兽医下连队开展检疫工作,每月完成周报表、月报表及相关报表填报工作等。
(五)按照国家规定,不定期实施畜禽死亡情况调查、相关资料报送,不定期巡查养殖场户安全生产、畜禽粪污排放、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等日常工作。
(六)及时准确掌握各类动物的养殖动态,定期实施畜禽饲养情况调查,督促养殖场做好养殖档案、畜禽污粪资源利用化台账;
(七)完成四团农业和林业草原中心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薪资待遇
招募的防疫人员工资待遇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和团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标准面议。
五、招聘流程
(一)报名阶段
报名时间:2026年1月19日至2026年1月23日(工作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需本人到场提交材料,不接受委托报名;
报名材料:①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②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③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等);④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⑤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由所在地派出所出具)⑤近1个月内布病检测报告1份。
资格审查:报名时同步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若发现材料弄虚作假,立即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二)面试考核
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通过电话通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面试,面试总分100分,60分合格。重点考察专业技能、沟通协调能力及岗位适配度;具体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合格的报考者中,按招聘岗位与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人员录用的体检标准,体检人员在规定时间到四团医院体检,体检费由本人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本人申请复查的,可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造成的空缺按本职位总成绩依次递补确定体检人员。
(四)公示
体检结束后,按照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
(五)岗前培训
依照面试成绩排名确定最终,于2026年1月26日参加为期5天的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含防疫流程、操作规范、政策要求等,培训期间无无故缺席、考核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六)正式上岗
培训合格后,2026年2月1日正式入职,签订劳务派遣服务协议(协议期至2026年12月31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
李玉勤 15719000863;
何 晨 13109090772;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六、其他说明
1.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原则,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2.应聘人员需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方式不畅导致无法接收通知的,后果自行承担;
3.所有报名材料仅用于本次招聘,招聘单位将妥善保管,不予退还;
4.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四团农业和林业草原中心所有。
附件:四团农业和林业草原中心招聘动物防疫员报名表
四团农业和林业草原中心
2026年1月16日





编 辑:樊巧荣
一 审:古丽柯孜
二 审:王 琼
终 审:王清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