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林草局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三多”改革,在各地推荐的基础上,福建省林业局遴选出第三批具有较强代表性、较大推广意义的林业改革发展典型案例,现将部分案例在福建林业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宣传,供大家参考借鉴。
将乐县创新“森林保姆站”
社会化服务保障模式
将乐县林业资源丰富,林地面积294.02万亩,森林覆盖率80.80%,森林蓄积量2589万立方米,是典型的“九山半水半分田”林区大县。多年来,将乐县牢记习近平总书记“青山绿水是无价之宝”的嘱托,聚焦林改“四问”,直面农村劳力不足、林地闲置、林木经营粗放等问题,创新探索“森林保姆站”模式,为林业发展注入活力。
将乐县充分发挥林业站作用,构建林业站+社会化服务组织的服务体系,延伸优化服务,健全长效机制,推动林业服务组织化、集约化、规范化发展。

“森林保姆站”托管员(联络员)培训会
(一)建强三级体系,畅通服务渠道。聚焦“山谁来经营、树怎么种、产量产值怎么提高”的核心问题,建立“林务托管员(护林员)+森林保姆站(挂靠林业站)+服务组织”的三级服务体系,打通林业生产经营服务“最后一公里”。以“森林保姆站”为牵引,整合县域林业服务资源,由村林务托管员收集片区林农服务需求并集中至“森林保姆站”。以服务组织为带动,“森林保姆站”分类林农需求,联系相应有资质、有实力的服务组织和个人,明确作业方式、标准、价格等关键要素,提升经营水平,确保服务质量。以“林务托管员”兜底,按照“一村(场)一托管员”的原则,组建135支“托管员”服务队,负责动员、收集林农服务需求,了解工作进展、监督服务质量等,有效解决空壳家庭、留守老人无力种植、管护、林地抛荒等情况。
林农到保姆站咨询
(二)优化全链服务,赋能降本增效。围绕林业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优化服务路径,实现降本增效,让林农共享“服务红利”。一是林务托管全域化,135支“林务托管”(护林员)队覆盖全县,收集林农种植、销售、病虫防治等各类需求,确保及时响应。二是林业生产服务全程化,提供从种植、林下产业到抚育、采伐的全流程服务,保障生产顺利推进。三是林业专家服务实时化,在种苗培育、林下产业、病虫害防治等方面提供实时指导,提升林农经营水平。四是林业物资供销集成化,与供应商建立直供合作,以低于市场10%的价格代购林资种苗等。五是金融信贷专项化,率先推出林下空间经营权证抵押贷款,已放贷200多万元,创新推出清水笋质押贷、福林票、竹链贷、菌链贷等绿链金融产品。截至2025年11月,累计发放涉林贷款2.86亿元、惠及955户。六是林权纠纷调解协调化,整合林业、自然资源、司法等部门力量,一年来化解涉林矛盾30多起,维护林农权益。

病虫防治服务队服务林农
(三)规范监管机制,保障服务质效。聚焦定价标准、服务流程、服务质量关键要素,强化制度规范与监管,实现林业服务良性循环。在定价标准上管住,每年由县林业局牵头与林场、金森等部门联商制定林业生产环节指导价及质量标准并公示。在服务流程上规范,县林业局牵头明确林业生产服务项目关键环节操作流程,即“托管员收集需求—保姆站提供信息—业主自主选择议价”的操作规则。在服务质量上加强,建立人才柔性流动机制,选派50余名专业技术员充实到“森林保姆站”,提供实时实地定向帮扶跟踪指导服务,增强发展内生动力。

防火宣传
“森林保姆站”在林业培育生产等各阶段向林农提供了有效服务,促进林业节本增效,受到林农的欢迎。
(一)整合资源配置,提升经营效能。“森林保姆站”的建立与推广,将分散的技术、人力、物资等资源紧密整合在一起。通过科学合理地调配,避免了重复投入、浪费,使各类资源能够精准匹配到森林经营的各个环节。如,在病虫害防治工作中,“森林保姆站”能够统一调配专业的防治设备、人员,集中力量应对大面积的病虫害威胁,提高防治效率,减少资源浪费,有力地促进了林业增产、经营增效、林农增收。
(二)扩大服务覆盖,实现降本增收。在生产服务方面,“森林保姆站”的服务覆盖率高达98%,为林农提供了全面、优质的生产支持。种子、苗木、肥料等林业生产资料的团购率达到92%,通过集中采购的方式,降低了林农的采购成本。据统计,林农的总成本下降了16%,而亩均林木生长量却提高了10.5%。如,2025年9月南口镇松岭村村民杨辉明,劈草每亩要120元,经“森林保姆站”介绍一亩80元,降低了33%。2025年8月光明台上村南边小组一片杉木林评估价30多万元,经“森林保姆站”协调,在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拍卖近60万元,溢价50%,大大提高了农民的收益。
(三)拓展服务领域,促进互利共赢。2024年以来,“森林保姆站”的服务面积达到8万余亩,有效地减少了林地的抛荒现象,促成村集体、小组、个人与国有林业企业合作造林1.6万多亩,实现退化毛竹林托管5000余亩,每年可增加林农收入40多万元,天然林合作经营面积达到16万多亩,在合作过程中,农民不仅可以获得土地流转收益,还能通过参与林业生产获得劳务收入,每年可增收750多万元,受益农户达到1.5万余户,充分调动了各方积极性,实现了资源的优化配置与互利共赢。
来源:福建省林业局林业改革与产业发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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