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Effects of forestry decentralization on rural inequality in Nepal
期刊:Nature sustainability
分区:JCR-Q1,中科院1区
影响因子:27.1
年发文量:2025年244篇
DOI:https://doi.org/10.1038/s41893-025-01729-z
【背景】自然资源治理的分散化可以在全球南方促进保护同时减少贫困。然而,在分散化治理下,地方利益往往不平等,反映了现有的社会不平等。缺乏来自国家层面研究的严格证据,显示分散化项目如何影响不平等,与分散化缺失情况下的观察结果相比,现有理论导致了对这种影响的竞争性假设。
【方法】我们使用 2001-2011 年尼泊尔大规模林业部门分散化项目数据,测试此类举措对不平等影响的普遍理论。我们分析了两次全国性人口普查的微观数据,将其与分散化实施情况的行政数据合并,并通过双向固定效应估计方法进行分析。
【结果】我们发现证据表明,尼泊尔项目为占主导地位的民族和种姓群体提供了显著的脱贫效益,而边缘化少数群体成员获得相对较小的效益,导致与项目相关的农村不平等在地方上明显增加。 因此,即使是相对进步的计划,如尼泊尔的计划,也可能导致扶贫、环境保护和不平等结果之间的潜在权衡。
【建议】更严格地遵守公平条款可能有助于均衡效果,更大幅度的定向福利也能起到同样的作用。
1、核心背景:
自然资源分权治理是全球南方环保与减贫的重要政策工具,通过建立社区资源使用者群体(如尼泊尔 CFUGs)赋予当地资源管理权限,但现有研究缺乏全国尺度证据说明其对不平等的影响,且理论存在争议。
2、尼泊尔情境:
林业分权计划:1990 年代启动,将林地移交社区成立社区森林使用者群体(CFUGs),2011 年注册超 17000 个,2020 年达 22000 个,覆盖全国 1/3 以上森林。
社会不平等基础:尼泊尔存在显著种姓 / 族群分层,优势群体在健康、教育、经济和政治上长期处于优势地位。
3、研究目的:
通过全国尺度数据检验林业分权对农村不平等的影响,揭示其作用机制,为政策优化提供依据。
H1(分权缓解不平等)
核心观点:正式分权规则约束地方精英权力,政策公平条款促进边缘群体参与和受益。
理论依据:前分权时期为地方精英主导的非正式治理,分权通过外部规则实现更平等分配。
H2(分权加剧不平等)
核心观点:优势群体凭借知识能力、政治关联、资本优势,更易获取分权收益、规避负担。
理论依据:优势群体成为政策 “守门人”,操纵规则以扩大自身利益。
1、数据来源
普查数据:2001 年(11% 随机样本)和 2011 年(12% 随机样本)尼泊尔人口普查微观数据,排除城市区域后,最终分析样本522,440 户农村家庭。
行政数据:2017 年从尼泊尔林业部获取的 CFUGs 注册记录(18960 个),明确各行政区首次实施分权的时间。
3、计量公式
本研究的核心计量模型,采用双向固定效应线性回归形式,目的是量化尼泊尔林业分权计划(以 CFUGs 成立为标志)对不同种姓 / 族群农村家庭贫困差距的影响,精准识别分权与不平等之间的因果关联。
因变量(被解释变量):
多维度贫困指数:涵盖健康(过早死亡)、教育(教育不足)、生活水平(烹饪燃料、电力、饮用水、卫生设施)3 个维度 6 项指标。
核心自变量(解释变量):
(1)分权政策变量
CFwt:区域 - 年份二分虚拟变量(0 = 未实施,1 = 已实施)
定义:若家庭h所在的行政区(ward,尼泊尔最小行政单位)w,在普查年份t前已成立至少 1 个 CFUG(社区森林使用者群体),则取值为 1;否则为 0。捕捉林业分权计划的 “政策处理效应”。
(2)族群身份变量
Dalith:家庭h是否为达利特群体(1 = 是,0 = 否)。
Janajatih:家庭h是否为贾纳贾提群体(1 = 是,0 = 否)。
otherminorityh:家庭h是否为其他少数群体(1 = 是,0 = 否,含穆斯林、非达利特泰莱印度教种姓等)。
(3)交互项
CFwt×Dalith:分权政策与达利特群体的交互项。
CFwt×Janajatih:分权政策与贾纳贾提群体的交互项。
CFwt×otherminorityh:分权政策与其他少数群体的交互项。
控制变量:
2011t:年份二分虚拟变量
1 = 2011 年普查数据,0 = 2001 年普查数据,控制跨年份的全国性趋势(如经济增长、宏观政策变化)。
Xhβ:家庭层面控制变量向量
户主性别(1 = 女性户主,0 = 男性户主)。
户主年龄(连续变量)。
作用:排除家庭个体特征对贫困指数的干扰,提升估计精度。
1、不平等状态(基准):
在未实施分权的区域,达利特、贾纳贾提、其他少数群体的贫困指数显著高于优势群体(P<0.001),符合尼泊尔长期社会分层特征。
2、分权对不平等的影响:
整体效应:分权实施后,同一行政区内边缘群体与优势群体的贫困差距显著扩大,支持 H2(加剧不平等)。
群体异质性效应(标准化贫困指数变化):
优势群体:下降 0.16 标准差(P<0.001),脱贫效果显著;
贾纳贾提:下降 0.04 标准差(P=0.006),受益微弱;
达利特:变化接近 0(P=0.532),无统计显著受益;
其他少数群体:变化接近 0(P=0.877),无统计显著受益。
3、作用机制:
分权通过 “选择性惠及优势群体” 扩大不平等,而非 “损害边缘群体利益”—— 边缘群体贫困状况未因分权恶化,但未获得实质性减贫收益,而优势群体显著受益,导致差距扩大。
1、研究意义:
首次通过全国尺度定量分析证实,即使是设计相对先进的尼泊尔林业分权计划,仍存在减贫与平等的权衡关系,补充了自然资源治理领域的不平等研究证据。
2、政策方向:
(1)强化公平条款执行:加强对 CFUGs 公平代表权、边缘群体专项福利的监测与执法;
(2)定向支持边缘群体:提供能力建设、资源商业化培训(如药用植物种植)、小额信贷等;
(3)创新收益分配机制:将分权与精准支付计划结合,定向补贴边缘群体;
(4)完善 CFUGs 治理:规范成员资格、决策参与机制,提升边缘群体在执行委员会中的代表性。
1、未捕捉性别差异、其他政策(如租赁林业、保护地管理)的干扰。
2、未考虑CFUGs 成立年限的时间效应、地方生态与历史情境的调节作用;
3、缺乏森林相关收入数据,无法直接测量分权对资源收益分配的影响。
1、探究联邦制转型、森林商业化政策(如科学林业管理)对分权 - 不平等关系的影响。
2、分析地方族群构成、历史资源治理传统、生态环境特征对分权效果的调节作用。
3、补充性别视角,研究分权收益在家庭内部的性别分配差异。
表 1 :自然资源分散化对不平等现象的影响(通过其对贫困的潜在不同影响来体现)
“+” 表示与没有权力下放的情况相比,贫困或不平等程度有所增加;
“−” 则表示贫困或不平等程度有所减少。
“(+)” 和“(++)” 分别表示与其他子群体的情况相比,贫困程度的增加幅度较弱或较强。
“(−)” 和“(−−)” 分别表示与其他子群体的情况相比,贫困程度有所降低,但降低程度较弱或较强。
星号(*) 表示的帕累托改善效应是指仅在某一子群体(受边缘化或处于优势地位的群体)中减少贫困,而不会增加其他子群体的贫困程度。
Fig. 1 | Estimates of rural inequality in the presence and absence of the decentralized forestry programme.
图 1:部分与未实施分散式林业计划时农村地区不平等程度的估计值。
每个估计值代表的是基于 2001 年和 2011 年人口普查中家庭样本所构建的双向固定效应模型的结果,所预测出的来自某一特定种族/种姓类别家庭与婆罗门/切特里/尼瓦尔(BCN)家庭在同一带区的贫困指数的平均差异。
已处理家庭是指其所在行政区在人口普查当年实施了林业权力下放的家庭,而对照家庭则是指未实施此类政策的家庭。
正值表示属于某一特定群体的家庭的平均贫困指数高于同一带区婆罗门/切特里/尼瓦尔家庭的贫困指数。
模型估计中包含 522440 户家庭。采用稳健的 95%置信区间,并针对行政区层面的聚类进行了校正。
扩展数据表 1 | 家庭层面贫困指数的构成要素
健康、教育、生活水平 3 个维度,共 6 项具体指标,各维度权重均等(均为 33.3%),指标均采用二分变量测量(1 = 存在匮乏,0 = 无匮乏),核心聚焦家庭的物质与发展性匮乏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