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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补充耕地质量验收有关部署要求,充分发挥专家在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工作中的参谋作用,按照《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农建发〔2025〕5号)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德阳市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市级专家库成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工作职责
(一)为全市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工作提供咨询服务。
(二)参与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县级初鉴和市级鉴定,负责资料审查、现场勘察、调查评价、数据审核、报告编制等工作,出具独立、客观、专业的评审意见。
(三)参与全市补充耕地质量验收相关的监督检查、技术培训、业务指导等工作。
(四)承担全市补充耕地质量验收相关的其他委托事项。
二、入选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廉洁自律,能够依法依规、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严格遵守相关工作纪律。
(二)熟悉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及补充耕地质量验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技术标准,能认真履行专家工作职责,为补充耕地质量验收提供较强技术支撑。
(三)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土壤学、土地资源管理、农业资源与环境、植物营养、农田水利、环境工程、农业工程、自然地理、地理信息、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自然资源调查、土地整治、土壤检测、土壤化学、耕地质量等)且在该专业领域工作5年(含)以上,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熟知其所在专业或者领域状况,具有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
(四)身体健康,能够保证必要的时间和精力,按要求承担内业审核、外业踏勘、调查评价、等级核算、报告编制等工作任务,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五)无违法犯罪、严重违纪以及违反职业道德被解除劳动合同、取消专家资格等不良记录。
(六)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1月26日
四、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参与的专家均可报名申请,并如实填报《德阳市补充耕地质量验收专家库入库专家申请表》(见附件),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相关工作业绩等佐证资料一并提交至所在单位审核。个人直接申报不予受理。
(二)单位推荐。专家所在单位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出具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申请人将盖章后的《德阳市补充耕地质量验收专家库入库专家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统一发送至指定邮箱:823131178@qq.com。
(三)审核公示。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局对申请入库专家的申报材料进行联合审查,通过资格审核的拟入库专家名单,将在德阳市人民政府-德阳市农业农村局专栏(https://www.deyang.gov.cn)公示5个工作日。
(四)正式入库。经公示无异议的专家,正式纳入德阳市补充耕地质量验收专家库统一管理。
五、专家管理
(一)本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的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工作,原则上应从本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相关专业专家参与。专家劳务报酬严格按省市相关规定标准执行。
(二)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对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受到责任追究、在补充耕地质量验收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和其他原因不宜继续担任市级专家的,取消市级专家资格。市农业农村局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补充符合条件的专家入库。
联系人:尹老师,联系电话:15808381122
附件:德阳市补充耕地质量验收专家库入库专家申请表
德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1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