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林草函〔2025〕473号
各市(州)林业和草原局、兰州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甘肃矿区林草局、中农发山丹马场、局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和《甘肃省草原条例》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草原生态保护,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治理草原超载过牧、加强草畜平衡监管的工作部署及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省林草局组织编制了《甘肃省天然草原产草量调查及合理载畜量核算技术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11月14日
附件:
甘肃省天然草原产草量调查及合理载畜量核定技术细则(试行)
相关链接:《甘肃省天然草原产草量调查及合理载畜量核定技术细则(试行)》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