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林业>官方发布!林业直服设施用地新规范来了

官方发布!林业直服设施用地新规范来了

  • 2026-10-18 14:00:01
官方发布!林业直服设施用地新规范来了

林业生产经营与生态保护如何兼顾?近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正式发布林业行业标准《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工程设施用地规范》(LY/T 3426-2025),为各类林业直服设施的用地规划、建设管理划定明确标准。该标准将于 2025 年 11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事关林业经营者、相关管理部门及生态保护工作,快来 get 核心要点!

一、标准定位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五十二条制定,明确了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工程设施(简称 “林业直服设施”)的占用林地面积、建筑面积、道路宽度及修筑要求,覆盖七大核心类别:

  1. 培育、生产种子、苗木的设施;
  2. 贮存种子、苗木、木材的设施;
  3. 集材道、运材道、防火巡护道、森林步道;
  4. 林业科研、科普教育设施;
  5. 野生动植物保护、护林、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生态保护相关设施;
  6. 供水、供电、供热、供气、通信基础设施;
  7. 其他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

其中,“林地” 特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确定用于发展林业的土地,包括乔木林地、竹林地、苗圃地及林业直服设施用地等多种类型,界定清晰且符合实际管理需求。

二、三大核心原则,引领合规建设

  1. 规划引领:设施的布局、规模、数量必须以国土空间规划、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森林经营方案等为依据,确保建设活动有序衔接各类规划要求。
  2. 节约集约:充分考虑林业生产实际需求,兼顾多用途功能,推进资源复合利用;优先与现有或永久性设施结合使用,避免重复建设和过多临时设置,严控用地规模。
  3. 绿色低碳:鼓励采用使用寿命长、可循环利用的环保材料,推动设施与周边生态环境深度融合,既保障生产服务功能,又守护生态底色。

三、八大类设施用地标准,一目了然

(一)培育、生产种子、苗木的设施

专为林木良种基地、苗圃等种苗项目配套,生产道路路面宽度≤6 米,晒场用地面积≤1500 平方米(临时设施,鼓励结合永久设施设置),涵盖装播车间、种子检验室等功能用房。

(二)贮存种子、苗木、木材的设施

设施类型
用地面积限制
建筑面积限制
关键说明
种子库
-
≤1000㎡
含低温库、常温库等种质材料储存设施
苗木窖
-
≤500㎡
-
贮藏库
-
≤700㎡
-
楞场
≤10000㎡
-
伐区内临时存材,采伐后需恢复植被
贮木场
≤100000㎡
-
伐区外独立大型贮木场,含初级加工等设施

(三)集材道、运材道、防火巡护道、森林步道

  • 集材道路面宽度≤4 米,运材道≤6 米(不含错车道);
  • 防火巡护车道≤6 米,兼具巡护与扑火运输功能;
  • 巡护步道、森林(游憩)步道宽度均≤2 米(含栈道、塔道);
  • 配套补给点(≤80㎡)、休憩平台(≤30㎡)、庇护所(≤50㎡),需依托林地空地建设,兼顾科普或露营功能。

(四)林业科研、科普教育设施

  • 科研实验工作站:用地与建筑面积均≤400㎡,用于生态环境因子观测研究;
  • 科研监测宣教点(塔):用地与建筑面积均≤150㎡,含监测塔、标本馆等,兼具科普观赏功能。

(五)生态保护相关设施

覆盖野生动植物保护、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防火等场景,核心标准如下:

  • 保护管理用房:≤600㎡(按人员数量及保护地标准确定);
  • 管护点、哨卡:均≤100㎡,分别用于日常巡护和出入检查;
  • 森林防火关键设施:林内机降点≤3600㎡、消防水池≤900㎡、防火阻隔带≤100 米宽;
  • 野外实训场地≤15000㎡,物资储备库≤3500㎡,满足防火实战需求。

(六)水电热气及通信基础设施

作为配套辅助设施,包括输水管、配电室、锅炉房、通信基站等,需按经济可行方案设置,原有设施能满足需求的不再新建,避免资源浪费。

(七)其他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设施

  • 移动类设施:用地面积≤400㎡(不影响森林经营、不污染环境);
  • 生产管护设施:用地与建筑面积均≤80㎡;
  • 生产资料库房:用地与建筑面积均≤300㎡,含临时储藏、晒场等;
  • 其他林业生产道路宽度≤6 米,含营林道、设施连接道等。

(八)通用要求

  • 仅规定建筑面积的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建筑面积;
  • 建筑物层数不宜超过 3 层,高度符合建筑标准及林地保护要求;
  • 生态保护红线内的建设活动,需严格遵守红线管理规定。

四、实施要点与衔接说明

  1. 本标准为林业直服设施用地的最大规模限制,实际建设需同时符合森林防火、自然保护地等相关专项标准;
  2. 涉及人居的站点需设置合理防火安全距离(不硬化),面积独立计算,不纳入本标准限制;
  3. 标准实施后,此前各地相关规定与本标准不一致的,以本标准为准;后续国家林草局若重新制定专项标准,从其规定。

这份行业标准的出台,让林业直服设施建设有了统一、明确的 “度量衡”,既为林业生产经营提供了合规支撑,也为林地资源保护筑牢了制度防线。如果你是林业从业者、相关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赶紧收藏转发,提前熟悉标准要求,确保 2025 年 11 月实施后建设活动合规有序,共同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与生态保护双赢!

扫描二维码获取

更多精彩

自然资源

国土业务群

●2025 自然资源规划工作服务手册(附全文)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是什么?一篇看懂政策要点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难题有了 “标准答案”

●2025 国土利用遥感监测要点:提取、处理与质控(附PPT文件)

●林业调查规划收费有了统一参考标准!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档案验收的核心区别

●2025 年度国土变更调查 “国土调查云”软件操作(全)

●林业调查规划设计知识100 问(2025年)全

●农建发〔2025〕5号《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办法(试行)》

●国家新规明确标准:耕地上种药材终于合法了!

●2025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具体实施要求(PPT课件)

●发改环资规〔2025〕1228号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难题有了 “标准答案”

●2025测绘院事业单位改革深度研究:为什么改、怎么改、改后如何管?

●自然资源部新规:重大项目用地审批再优化!这些便利你得知道,有效期至12月31日!

●收藏!农用地转用流程

●用地报批报件 45 个高频问题,对应解决办法全整理

●2025全国各省专家评审费一览表!

End

最新文章

随机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