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林草局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三多”改革,在各地推荐的基础上,福建省林业局遴选出第三批具有较强代表性、较大推广意义的林业改革发展典型案例,现将部分案例在福建林业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宣传,供大家参考借鉴。
龙岩市探索创新
“共富林场”发展机制

武平县盛达共富林场
2018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对武平县万安镇捷文村群众的来信作出重要指示,“希望大家继续埋头苦干,保护好绿水青山,发展好林下经济、乡村旅游,把村庄建设得更加美丽,让日子越过越红火。”龙岩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拓展提升林改“武平经验”,深化林业综合改革,通过整合碎片化林地资源、推动林业产业多元发展、建立利益联结机制,推动解决林地碎片化、经营周期长、产业效益低、林农参与少、吸引投资难等问题,打造一批组织有序、规模适度、产业效益提升的共富林场,带动林农增收致富,为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注入动力活力。

武平县西厢共富林场
(一)探索“五个”模式,激发共富动力。共富林场是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牵引,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以新型林业经营主体为抓手,联合村集体、村民及其他市场主体形成的发展共同体。在深化林业“三权分置”改革基础上,打破林场由国家或集体单一经营的传统模式,构建多元参与格局。
一是坚持龙头企业牵引。包含场村合作和“龙头企业+”两类经营方式。场村合作以国有林场为主体,通过林地作价入股推动共建;“龙头企业+”以龙头企业为核心经营发展订单林业,实现场、企、村、民共赢。
二是坚持专业合作社主导。发挥合作社专业优势,推行种植、经营、管理、销售、品牌“五统一”标准化运营,提升产品溢价。比如,武平县福紫灵芝种植专业合作社构建“资源整合—产业升级—利益共享”机制,经营林下紫灵芝1500多亩,带动全县发展至4万多亩。
三是坚持家庭或能人合股。涵盖家庭林场与股份合作两类方式。家庭林场整合零散林地实现集约化经营,推动林权劳动力转型;股份合作引入“能人”引领,以林地或林木作价入股发展多元经营,激活林地资本。
(二)健全“三大”机制,夯实共富根基。出台《拓展提升林改“武平经验”进一步深化林业综合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开展共富林场试点建设方案》等文件,为共富林场提供政策和要素保障支撑。
一是林地和项目资金优先支持。优先满足共富林场的林业用地指标需求,支持共富林场优先申报林业产业专项项目、涉农领域专项债项目等;支持共富林场探索林业标准地模式,为其建设林业标准地提供技术服务、项目支撑和资金倾斜,吸引社会资本“拎包入住”。
二是科技服务优先支持。深入开展“林农点单、专家送餐”活动,强化林业实用技术指导和培训。发挥科技特派员作用,在共富林场中定期开展“点对点”科技服务,推行“订单式”需求对接与“菜单式”服务供给。
三是金融服务优先支持。积极对接银行、保险机构、收储机构等部门,开发全周期林业信贷产品,降低贷款门槛并适当给予贴息补助;推广林业金融区块链融资服务平台,为共富林场上链贷款融资提供便利。持续推进森林综合保险、林业碳汇保险,全面覆盖古树名木、野生动物致害、林下经济自然灾害等特色险种,探索开发油茶种植、林木种苗等险种,增强风险防范能力。

龙岩新罗霍溪油礼共富林场
(三)推动三产融合,提增共富效益。推动共富林场调整单一的林业生产经营模式,实行一二三产融合发展。
一是做强特色一产。按县域特点,重点支持共富林场发展武平灵芝、长汀茯苓、连城兰花、永定蝴蝶兰等“一县一品”产业,推动林下经济、花卉苗木等实现规模化发展,打造地理标志品牌。
二是建强二产链条。推动共富林场依托木竹加工产业园区建设,发展林产品精深加工,重点培育“以竹代塑”、林业机械等潜力产业,提升产业链附加值。
三是促进三产融合。共富林场整合森林康养、生态旅游、林业碳汇等资源,形成“林上开发碳汇、林中开展经营、林下发展经济”的立体化模式,推动构建“以二产带一产促三产”的融合发展格局。

长汀县四都镇桃树湾共富林场
(一)完善了多方参与机制,破解经营主体固化问题。通过鼓励林农以林地或资金入股的方式,按照合同约定比例参与经营性收入分配,建立资源共用、产业共兴、利益共享关系,建立股份合作“四有”机制,即家家有股份、家家有投入、家家有责任、家家有分红,实现资源变资产、林权变股权、农民变股东。比如,漳平清境休闲林业开发公司经营林地面积2300多亩,以具有丰富林业经验专业人士为牵引,辐射带动100多户农户参与;又比如,上杭白砂国有林场与福建和康药植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带动全县10多个乡镇31个村上千户群众种植中药材3800亩。
(二)完善了产业创新机制,破解发展活力不足问题。充分挖掘森林康养、林业碳汇等资源,逐步构建“吃、住、行、游、购、娱”等为一体的森林旅游产业链。同时,积极探索“立体经营、复合利用”的林业产业发展模式,进一步提高了资源利用效率、提升林业经营效能、提增林业经营效益。
(三)完善了服务保障机制,破解资源要素瓶颈难题。充分发挥政府“搭台”功能,以市属国企农发公司为载体,统筹各县(市、区)建立林产品加工集散中心、“以竹代塑”产业园等,促进各类经营主体精准对接、各类生产要素通畅流转、各类资源资产高效配置。
来源: 福建林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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