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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农村局公布四起农业安全生产领域典型案例

  • 2026-10-16 02:16:55
市农业农村局公布四起农业安全生产领域典型案例

为扎实推进全市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充分发挥“明查暗访+媒体曝光”工作机制作用,全市农业农村部门聚焦农业安全生产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强化社会监督,现公布四起农业安全生产领域典型案例。

案例一:农产品基地冷库安全生产隐患案例

2025年3月10日,莲花县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在江西省山滋源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开展安全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以下安全隐患:1.未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管理资料;2.冷库门内侧逃生装置附近未设置带荧光的逃生装置使用图解。

处理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规定,现责令该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上述隐患的整改工作,该公司已于2025年3月30日完成整改。

案例二:禁捕水域非法电鱼案例

2025年3月22日,萍乡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接群众举报,称有人在萍水河湿地公园绿地小区河段非法电鱼。电鱼已被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是使用电瓶或者专用电鱼机,通过竹竿缠绕导电线圈向水中放电,致使鱼类电晕或死亡的捕鱼方式,对电鱼人员以及附近人员均存在触电的安全隐患。接到举报后执法人员迅速到达现场,发现电鱼人员胡某某、张某某从现场逃逸。3月24日,执法人员通过公安部门锁定了当事人相关身份信息,并于3月25日通过公安部门将电鱼人员传唤到位。

处理结果:当事人在萍水河禁捕水域非法电鱼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同时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之规定,萍乡市农业农村局已将该案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案例三:果菜茶园沤肥池安全生产隐患案例

2025年5月22日,萍乡市农业农村局在对芦溪县银河镇紫溪村顺兴家庭农场开展行政检查过程时,发现果园沤肥池入口未设置警示标志,存在安全风险隐患。

处理结果:依据《萍乡市农业安全生产重点领域作业指南》操作要求,萍乡市农业农村局要求该经营主体立即进行整改,经营主体第一时间按照有限空间作业要求规范设置警示标志,并加强作业人员培训,确保不再发生类似情况。

案例四:畜禽屠宰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案例

2025年7月2日,萍乡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在对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某屠宰企业屠宰作业挂钩设置高度不够,还未设置相应警示标识,存在一定安全风险隐患。

处理结果:萍乡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求该企业立即进行整改,企业第一时间按照屠宰作业要求规范设置警示标志,并按照安全生产的要求对屠宰作业生产线进行改造升级,确保挂钩设置高度达到要求。

转自:萍乡市农业农村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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