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县本质上是一个大号的乡村
商业通常与物资流通相关,故工商业发达的县份通常处在流通交汇和交通便利之地,大量的农业县一般都远离这些地方,在古代被称之为“野”的地方。
春秋初期的齐国的管仲将社会分成“士农工商”四种性质的社区,“士”相当于现在的建设兵团,是兵民一体的农耕社会体系,平时从事农业生产,战时提供战力和物资,“工”相当于现在的工业园区,主要从事制造业生产,“商”相当于现在的商贸区,“士”“工”“商”基本上构成了现在的城市和城市周边地区,而“农”则存在于边远地区,被称之为“野”。“野”占地面积广大,是一个面,而城市则相当于面中间的一个点。由此管仲设计建立了历史上第一个城乡二元的社会管理体系。
“士”与“农”都从事农耕,但由于“士”处在城乡结合部,可以直接服务于城市的“工”“商”,现代社会大多将其划归在一个行政区域内,如现在的许多县级市和被叫作镇的行政区域,其经济重心已转到“工”“商”领域,农业只是作为城市的附属部分存在。而大多被称作“县”的区域则主要以农林牧副渔为主要生产内容,农业县全境都担负着“乡村振兴”的重任,全县的经济也基本上依托于乡村的生产活动,工商部分只占很小的一部分,县财政的来源也是如此。这是农业县的区域位置和特征所决定的,是当地的客观条件,并不是谁的错,也不能轻易地被改变。
因此农业县的经济模式不能照抄工商县(市)的模式,财政问题的解决办法也不能照抄工商县(市)的办法,而是要采取截然不同的模式和办法。将城市和乡村分开以不同的形式进行管理不同的指标进行考核在古代齐国就已经实行,而今天的我们却在幻想着用“乡村一体化”来进行“一刀切”管理。城乡之间存在的不是同一区域性质下的经济指标差距,而是城与乡各自本身之间存在的性质上的差别,这种差别是客观存在,不能被改变,不能被抹杀,只能被承认。因此想要抹平城乡之间的差距就像要抹平男女之间的差距那样不切实际。
农业县本质上是一个大号的乡村,它的振兴之路与乡村振兴之路一脉相承,因此只有深刻理解乡村振兴战略,走通乡村振兴之路,一村通村村通,只有让农业县的每一个村庄都走上乡村振兴的道路,农业县面貌和财政状况才能真正地得到根本上的改善。乡村问题不解决,农业县就永无出头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