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026年度关键技术研发计划“农业科技”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高地,进一步提升上海农业科技创新策源能力和整体效能,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特发布2026年度关键技术研发计划“农业科技”项目申报指南。指南内容包括生物育种、农业合成生物学、现代设施农业三个专题,可通过上海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查看指南具体内容、进行网上填报。1.项目申报单位为本市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2.对于申请人在以往市级财政资金或其他机构(如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资助项目基础上提出的新项目,应明确阐述二者的异同、继承与发展关系。3.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项目负责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4.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的同时,上传由申报单位出具的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与理由。5.对项目负责人实行限项管理,作为项目负责人以及课题负责人承担本市科技计划在研项目及课题合计一般不超过2项。6.项目申报单位及申报人需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在科研过程中产生的各类科学数据,并按要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完成科学数据汇交工作。7.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科技伦理准则。拟开展的科技活动应进行科技伦理风险评估,涉及科技部《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国科发监〔2023〕167号)第二条所列范围科技活动的,应按要求进行科技伦理审查并提供相应的科技伦理审查批准材料。8.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相关法规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相关规定。9.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应当真实、合理,符合市科委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的有关要求。10.每位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不超过1项,每个方向每个单位申报项目不超过1项。已承担2025年度关键技术研发计划“农业科技”项目的项目(课题)负责人不参与本次项目申报。11.安排自筹经费的,在申报时需提交包括但不限于自筹资金承诺书等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1.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无需送交纸质材料。请申请人通过“上海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s://svc20.stcsm.sh.gov.cn)进入“项目申报”,进行网上填报,由申报单位对填报内容进行网上审核后提交。【初次填写】使用“一网通办”登录(如尚未注册账号,请先转入“一网通办”注册账号页面完成注册),进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相应的指南专题,进行项目申报;【继续填写】使用“一网通办”登录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2.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26年8月31日9:00,截止时间(含申报单位网上审核提交)为2026年9月17日16:30。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将按规定向社会公示拟立项项目清单,接受公众异议。由上海市科委组织开展评审、立项、验收。所有项目均设立项目专员,对项目实施进行跟踪管理,开展“里程碑”式考核及成果验收。政策咨询:400 118 2005、13611204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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