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等
八部门联合印发
《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等
污水污染风险防范
保障农业灌溉用水安全的通知》
从空间布局、排污管控、
水质保障、监管执法四方面提出举措
其中明确
要强化农业灌溉用水水质保障
加强灌溉用水水质监测
灌溉用水水质究竟有何标准?
我国用于农业灌溉
最常见的水源主要有两类
地表水和地下水
地表水就是
来自江河、湖泊、水库等
地表水体的水
地下水则主要通过水井等工程取用
除此之外
在水资源紧缺地区
符合条件的再生水等非常规水
也可以用于农业灌溉
但并非所有非常规水都能直接拿来浇地
废水资源化利用需满足相关标准
我国法律和标准明确规定
禁止工业废水和医疗污水
或者是混有工业废水和医疗污水的
城镇污水排入农田灌溉渠道
城镇污水以及未综合利用的
畜禽养殖废水
农产品加工废水等
进入农田灌溉渠道时
必须保证其下游最近灌溉取水点的
水质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才可作为灌溉用水
我国目前执行的是
强制性国家标准《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1985年
我国首次发布了《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1992年、2005年及2021年
分别进行了3次修订
现行标准共设置了36项水质控制项目
其中16项为基本控制项目
属于必测项目
20项选择控制项目
则由相关部门
根据农田灌溉用水类型
和作物种类要求选择执行
此外
不同农作物对灌溉用水的要求
也不完全一样
标准将作物分为
水田作物、旱地作物和蔬菜
针对部分指标分别设置限值
例如对于悬浮物、化学需氧量、
粪大肠菌群数等指标
水稻、小麦玉米和蔬菜执行的限值
就有所不同
在现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的基础上
此次《通知》进一步细化了
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的水质监测要求
例如对工业园区周边灌溉用水
灌溉期原则上
至少开展2次监测
包括临播种前和作物生长关键期
备用或者长期没有使用的灌溉渠道
重新投入使用前
也要开展水质监测
达标后才能用于灌溉
农业灌溉用水得到更全面保障
保障农业灌溉用水安全
不仅要解决“有没有水浇”的问题
更要守住“用什么水浇”的底线
把好每一道水质关
才能让流进农田的水更安全
E N D
来源:中国水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