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渔业从业者、社会各界群众:
当前仍处在防汛关键期,天气形势复杂,强对流天气频发,短时强降雨、雷暴大风具有较强突发性,省内江河湖泊、水库水位波动明显,各类水上安全风险交织叠加。为切实保障渔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提示如下:
密切关注气象预警信息,大风、暴雨、水位突涨期间,所有作业船只一律停航停业、就近靠岸。在港停泊渔船及时加固缆绳、锚链,做好防风防漂措施,严防渔船走锚、搁浅、失控,杜绝侥幸冒险出航行为。
渔业船舶仅限生产作业使用,严禁渔船非法载客、捎带无关人员、超员作业,严禁利用渔船从事临水游玩、私渡载人等违规行为。所有作业渔船必须证照齐全、按期检验,救生消防设备配备完好,临水作业全程规范穿戴救生衣,依规开展渔业生产活动。
各养殖场(户)常态化开展塘口、水库、拦网、围栏设施排查加固,有效应对风雨、水位变化,防止设施损毁、水体漫溢引发安全问题。规范养殖用电、机械操作,塘边作业强化安全防护,夜间巡塘提高风险警惕,配齐照明、救生防护用品,做好避险防范,严防触电、溺水安全事故发生。大水面养殖区域坚持日常巡护值守,全方位消除生产安全隐患。
养殖池塘、经营性水库等生产水域水位变化大、岸边湿滑,垂钓、休闲群众务必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远离危险岸段,不贸然涉水,做好自我防护。渔业养殖主体要配齐完善安全警示标识、防护围挡,及时修补破损缺失设施,常态化开展岸边巡查提醒,及时劝阻各类危险临水行为,防范溺水意外发生。
安全无小事,平安是底线。请广大渔业从业者及群众时刻紧绷安全弦,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定,坚决杜绝各类违规冒险行为,共同维护全省渔业安全生产平稳形势。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2026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