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盟将出现大范围强降雨并伴随强对流天气,渔业生产风险突出,现就做好渔业防灾减灾相关工作提示如下:
一、气象预警
受暖湿气流影响,10日至13日锡盟将迎来强降雨天气,降雨主体时段为11日至12日。南部地区有暴雨,局地大暴雨,其余地区有中到大雨。降雨期间伴有短时强降水、雷暴大风、冰雹等强对流天气,需防范中小河流洪水、山洪、地质灾害及城市内涝等次生灾害。
8月10日至13日,锡林浩特市南部、阿巴嘎旗南部、苏尼特左旗南部、苏尼特右旗东南部、镶黄旗、正镶白旗、太仆寺旗、正蓝旗、多伦县累计降雨量50~80毫米,局地100毫米以上;锡林浩特北部、西乌珠穆沁旗南部、阿巴嘎旗中部、苏尼特左旗中部、苏尼特右旗北部25~45毫米,其余地区10~20毫米。
应用气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预计锡林浩特市南部、阿巴嘎旗南部、苏尼特左旗南部、苏尼特右旗东南部、镶黄旗、正镶白旗、太仆寺旗、正蓝旗、多伦县为暴雨灾害高风险区;锡林浩特市北部、西乌珠穆沁旗南部、阿巴嘎旗中部、苏尼特左旗中部、苏尼特右旗北部为暴雨灾害较高风险区;其余地区为较低风险区。
二、暴雨防灾减灾技术
(一)暴雨前预防措施
1、紧盯气象预警,提前研判部署。各级渔业主管部门、养殖主体应建立常态化气象监测机制,通过手机气象APP、广播、政务预警平台等多渠道,实时密切跟踪强降雨、暴雨、洪涝等气象预警信息,精准掌握降雨量级、持续时长、影响范围等关键数据,科学预判暴雨洪涝对养殖池塘、水库设施的冲击风险,做到早预判、早部署、早准备。
2、疏通排水渠道,加固养殖设施。提前清理排水渠、泄洪通道内的淤泥、杂草及杂物,疏通排水堵点,保障排水通畅。全面排查池塘堤坝、塘埂薄弱位置,对疏松、易坍塌堤段及时培土加固;低洼塘口增设防逃、挡水设施,防范洪水倒灌。同时加固河道、锚泊等设施,避免水流冲击造成设施损毁。
3、科学预降水位,预留蓄水空间。结合气象预报降雨量,提前调控池塘水位,为暴雨积水预留充足容纳空间。根据预测降雨量精准排水,杜绝暴雨积水漫塘、溢塘问题。例如:预测降雨量达500毫米(相当于池塘新增50厘米水),需提前排掉50厘米水位,防止水产动物漫塘逃逸。同时要密切关注进水量,避免过度进水导致水体环境突变,引发养殖动物应激。
4、提前消杀稳水质,减少鱼虾应激。暴雨来临前1-2天,对池塘进行温和消杀、底质改良。暂停拉网、捕捞、大规模换水等扰动操作,降低养殖品种应激反应,提升水体抗冲击能力。适度泼洒生石灰、VC或水质稳定剂,提前缓冲雨水入塘导致的pH骤降,抑制外源病菌滋生。
5、严防饲料霉变,合理施用菌剂调水用品。雨季气候闷热潮湿,饲料易发霉变质,应做好防潮通风措施,防止霉变,毒害水产养殖动物。此外,阴雨天气一般不要进行杀虫、消毒工作,尤其是好氧性的芽孢杆菌,以防发生缺氧事故。
(二)暴雨中应对措施
1、严守安全底线,杜绝风险作业。暴雨期间养殖区域地面泥泞、水体漫溢、线路潮湿,触电、滑倒、溺水风险极高,应优先保障人员安全,严禁盲目涉水巡塘、冒险作业,确因险情需要巡查处置的,必须穿戴绝缘水鞋、防滑服、绝缘手套等防护装备,避开电力线路、积水深坑、松软堤段。要充分利用降雨间歇、雨势减弱的窗口期,开展短时巡查,重点排查电力线路、增氧设备、排水设施、堤坝安全情况,如发现漏电、堤坝渗水、设施破损等险情,应第一时间断电避险、快速处置。
2、全面停止投喂,缓解养殖应激。暴雨天气下,池塘水温、pH值、氨氮、亚硝酸盐、溶氧量等指标急剧变化,水产动物免疫力大幅下降,极易产生强烈应激反应,降雨全程应禁止饲料投喂,防止过量摄食加重消化负担。同时,避免残饵、粪便污染水体、恶化水质,减少水体环境恶化带来的患病风险。
3、及时增氧,防范缺氧泛塘。利用降雨间歇、雨势减弱的窗口期,巡塘监测鱼类、虾蟹等养殖动物的活动状态。一旦发现浮头缺氧现象,立即开启增氧机、持续增氧;或投放化学增氧剂,快速提升水体溶氧量,严防大规模缺氧泛塘。
(三)暴雨后恢复措施
1、清理场地道路,保障生产畅通。暴雨过后及时清理养殖场内外淤泥、杂物与积水,抢通运输道路,保障饲料补给、成品出塘、物资转运等生产工作正常开展,为灾后复产打通物流通道。
2、检修养殖设施,排查生产损失。全面核查池塘、堤坝及机电设备损毁情况,统计鱼虾逃逸、死亡损失。对破损设施及时抢修加固,损毁严重无法修复的及时从养殖水域清除。所有涉水电力、养殖设备需经专业检修合格后,方可通电使用。
3、消毒调水养护,严防灾后疫病。暴雨可引发池塘水温、pH、氨氮、亚硝酸盐等水质指标大幅波动,极易致使水产养殖动物产生严重应激;雨水冲刷会将地表各类污染物带入池塘,极易造成水体有害病菌大量滋生;加之暴雨后养殖品种体质大幅下降,易引发烂身病、出血病、腐皮病、烂鳃病等,可通过免疫多糖、全池泼洒维生素C,缓解鱼虾应激损伤;投放益生菌,稳固池塘菌藻平衡;使用生石灰、漂白粉、碘制剂开展全池消杀,调节水体理化指标,杀灭水体致病菌。对病死水产品,要严格按照《病死水生动物及病害水生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规范》(SC/T7015-2022)进行无害化处理,切勿盲目消杀,防止二次污染和疫病传播。
4、打破水体分层,强化全域增氧。暴雨易造成池塘水体底层严重缺氧,暴雨过后需立即开启增氧设备,延长开机时长、加大增氧力度,搅动水体促进上下对流,均衡水体溶氧,消除底层缺氧,稳定养殖水环境。
5、精准评估复产,适时补苗养殖。精准核算灾害损失,结合养殖周期与生产计划,抢抓养殖窗口期,及时补充优质健壮苗种,合理调控养殖密度,精细化管控水质、投喂,稳步恢复正常养殖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