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金堂县农业农村局对某合作社生产基地上市销售的葡萄开展监督抽样。经检测,该批次葡萄中苯醚甲环唑残留量超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规定标准,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要求。执法人员依法开展调查,经查,该合作社销售农药残留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葡萄的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相关规定,金堂县农业农村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农药是农业生产的重要投入品,但必须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农药残留超标不仅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也可能危害消费者身体健康。生产主体应严格执行农药安全间隔期制度,加强生产过程管理,确保上市农产品符合质量安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