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金堂县农业农村局通过案件移送线索,发现某养殖场涉嫌存在对外提供自行配制饲料行为。执法人员随即开展调查,通过现场检查、询问调查、查阅资料等方式,对相关情况进行核实。经查,该养殖场自行配制饲料后,通过网络电商、短视频、社交平台等渠道对外销售,相关产品未按照商品饲料生产经营要求进行质量管控,存在无正规配方、无出厂质量检测、无标签标识等问题。依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金堂县农业农村局依法对该养殖场涉嫌违法行为开展调查处理。
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养殖场自行配制的饲料,只能用于本场畜禽养殖,不得对外提供。自家原料简单混合并不等于可以作为商品饲料销售,未经质量管控的饲料产品,可能存在配方不规范、添加物使用不当等风险,不仅影响畜禽健康,也可能影响畜产品质量安全。养殖生产经营主体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依法规范使用饲料等农业投入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