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月 27 日上午,农业农村部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系统介绍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实施安排及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进展。种业创新是种业振兴的核心引擎,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是激励原始育种创新、保障种源安全的基础性法治保障。育种创新周期长、投入高、失败风险大。长期以来,套牌侵权、模仿改良、“简单修饰原始品种快速推出新品种” 等行为,持续侵蚀原始育种者合法权益,挫伤原始创新积极性,扭曲种业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为破解行业痛点,我国持续构建全方位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目前种业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基本形成,核心抓手即是从立法、司法、执法、行业管理、技术支撑五大维度协同发力。一、立法先行:搭建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顶层规则
2021 年《种子法》修订,正式设立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拓宽植物新品种保护范围与保护环节,从法律层面回应 “改良育种与原始创新利益失衡” 难题;
2025 年《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全面修订,细化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实施路径、适用规则;
农业农村部持续推进配套规章修订,完善实施细则、复审审理规则,打通法律落地 “最后一公里”。
通俗而言,实质性派生品种,即在原始授权品种基础上仅进行局部性状改良得到的新品种。按照制度规则,该类品种开展商业化推广时,应当取得原始品种权利人许可,建立原始育种者与改良育种者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该项制度直面种业市场 “搭便车式改良” 乱象,推动市场回归尊重原始创新的竞争秩序。二、司法衔接:打通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双向通道
知识产权保护离不开强有力的司法兜底。农业农村部与最高人民法院签署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备忘录,配套出台种业侵权案件司法解释、涉种子刑事审判指导意见。行政执法固定侵权线索、开展源头治理,司法途径承担民事赔偿、刑事追责职能,形成立体保护链条,大幅提升种业侵权违法成本,为品种权人维权提供清晰路径。三、协同执法:全链条打击套牌侵权、假冒种子乱象
针对种业市场流通环节突出违法行为,多部门常态化联合治理:农业农村部联合公检法、工信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等单位出台专项指导意见,连续六年组织开展全国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覆盖事前规范、事中巡查、事后惩戒全流程。对假冒伪劣种子、套牌侵权、非法繁育等行为持续高压整治,维护种业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四、源头管理:从严品种准入,净化品种供给源头
农业农村部实施品种全链条管理专项行动,出台六大方面 20 条治理举措:严格品种试验测试、新颖性、品种来源与命名审查。截至目前,已撤销问题品种、仿冒品种 4000 余个;持续发布百余件植物新品种维权典型案例,坚持以案释法、以案促治,从品种审定源头减少同质化仿冒品种流入市场。从竞争法视角观察,大量缺乏实质性创新的仿冒品种涌入市场,不仅侵害品种权私权利益,更会引发低水平同质化竞争,挤占原始创新品种市场空间,不利于种业长期高质量发展。从严品种管理,本质上也是维护种业良性竞争生态。五、技术筑基:构建全国统一品种测试鉴定体系
知识产权确权、侵权判定,离不开标准化技术支撑。我国现已建成1 个新品种测试中心、27 个测试分中心、6 个测试站组成的全国品种测试技术体系;累计发布品种测试标准 264 项、农作物分子鉴定技术标准 52 项;同时依托海南自贸港设立农业植物新品种审查协作中心。展望:以严密知识产权法治护航种业科技自立自强
发布会明确下一步工作方向:锚定种业科技自立自强、种源自主可控战略目标,持续深化种业振兴行动,全面推行品种全链条监管,稳步落地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持续优化激励原始创新的制度环境,培育更多突破性自主品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