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年作为 “十五五” 规划开局之年,国家持续加大县域农业农村基础设施、人居环境、乡村产业投入力度,多渠道涉农资金统筹发力。当前县域发改、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生态环境一线普遍面临共性难题:涉农资金渠道分散、政策文件碎片化,难以精准匹配项目类型,对申报门槛、支持边界把握不准,项目谋划与资金方向错位,降低申报成功率。
一、以工代赈项目|中小型公益基建优选,单项目最高可申报 1000 万元
以工代赈由发改部门主管,核心定位是项目建设带动群众就地务工增收,是县域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项目首要资金渠道。
申报主体与倾斜区域
重点投向中西部欠发达区域,优先保障脱贫县、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集体经济薄弱村及偏远基础设施薄弱乡村;受灾区域、产业配套短板突出、本地群众务工需求旺盛地区予以倾斜。项目实施过程优先吸纳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农村低收入群体、返乡农民工、农村留守劳动力参与建设。
重点支持建设内容
所有项目遵循用工量大、技术门槛较低基本原则,分为两大板块:
公益性中小型基础设施:村容村貌整治、农村污水垃圾处理设施;乡村生产道路、巷道硬化;排灌沟渠、护坡护坝等水利设施;沙化治理、林业道路等林草项目;小型灾毁设施修复;农牧业、乡村旅游配套基建、易地搬迁安置区配套设施。
乡村产业发展配套设施:乡镇与村庄供排水管网联通、圩场街道及管网改造;休闲步道、安置区基础设施升级;农牧产业、文旅产业配套工程。
申报硬性要求
项目选址合规、用地手续完备,无产权纠纷、环保安全风险,长期可持续发挥效益;优先选择人工参与度高的建设内容;需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实施方案、用工承诺函、绩效目标表;必须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线上储备入库。
资金支持标准公益性中小型基础设施项目中央资金申报区间 200 万 —800 万元;产业配套设施项目上限放宽,最高申报 1000 万元。劳务报酬刚性约束:劳务报酬占中央投资比例不低于 40%,人工密集类项目不低于 50%。
二、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老区专属资金,单县最高 5000 万元
资金归口农业农村、财政部门管理,为革命老区县专属扶持资金,统筹支持特色产业、人居环境提升、红色资源保护利用。
申报主体与准入门槛
面向对革命事业作出重大贡献的革命老区县,优先支持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县域。项目布局优先选取基础条件较好、地方推进意愿强、示范效应突出的乡镇或连片行政村。前置条件:“十四五” 期间未获得该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纳入县级项目库并完成前期论证。
支持建设范畴
农业特色产业项目:果蔬、茶叶、花卉等特色种养、初加工、仓储设施;项目需同步落实用地预审、规划选址、环评等手续。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绿化美化、污水管网、标准化公厕、生活垃圾治理、村容风貌提升小型公益设施。
基础设施与红色文旅工程:村内道路升级、红色步道、红色文化节点、集中供水设施修缮;红色遗址修缮、红色驿站等红色资源保护利用项目。
申报硬性条件
项目可研报告经县级主管部门评审通过;建立清晰可落地的联农带农机制,稳定带动脱贫劳动力就业;完整编制项目申报书、绩效申报表,清晰明确建设内容、实施计划、资金安排、预期效益。
资金支持标准
资金实行定额分配、分两年拨付。首年拨付 4000 万元,第二年资金根据上年度资金绩效评估结果核定;单县资金上限 5000 万元。
三、乡村振兴(和美乡村建设方向)中央预算内投资|整县连片推进,单县最高 8000 万元
和美乡村专项为中央预算内投资,聚焦集聚提升类村庄连片建设,由发改、农业农村部门协同主管,适合片区化打包实施。
申报主体范围
实施主体以县级行政区为单位,重点支持长久存续、常住人口规模较大的集聚提升类村庄,前提条件:村庄规划完成编制并获批;群众建设意愿强、具备产业基础、基础设施短板明显;村级组织健全、乡村治理基础扎实;项目原则上布局在村庄范围内,不得落地城镇建成区。
两大支持方向
村庄基础设施:联村生活污水处理及管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农村有机废弃物处置设施;村内道路、排水沟、公共照明、村庄绿地等。
乡村产业配套设施:面向家庭农场、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农产品商品化处理、农村电商、农文旅融合配套基础设施。
申报硬性要点
鼓励相邻村庄连片组团实施;完成可研、初步设计及概算、资金申请报告;完成初步设计批复,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储备。
资金支持分档标准
按照县域农村常住人口划分补助上限:
农村常住人口 30 万人及以上县:8000 万元;
10 万 —30 万人县:6000 万元;
10 万人以下县:4000 万元。
分项限额:每县产业配套设施中央投资不超过 3000 万元;单个行政村基础设施补助不超过 300 万元。
四、农村环境整治资金项目|生态治理专项,奖补比例 75%,单项目最高 1.5 亿元
资金属于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生态环境、财政部门牵头实施,聚焦农村生态环境短板,适合整县打包开展污染综合治理。
申报主体
以县(市、区)为申报单元,推行集中连片打包实施,项目方案契合国家生态环保规划,符合《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重点支持方向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新建与提质改造;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底泥清淤、生态护岸、水生态修复;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处置设施建设;农村饮用水水源地防护设施、警示标识、生态修复工程。
申报硬性条件
申报规模由各省结合年度任务、历年项目实施成效统筹确定;项目完成初步设计批复、财政预算评审,备案后纳入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库;配齐实施方案、绩效目标表、资金筹措方案、地方配套及后期运维资金证明材料。
资金支持标准
采取项目法分配,按照项目总投资 75% 给予奖补;单个项目中央奖补资金上限 1.5 亿元。
四大资金渠道快速匹配
✅ 以工代赈:小型单点公益基建项目,硬性要求吸纳群众务工,单项目规模 200 万 —1000 万,适合零散村级小型工程;
✅ 彩票公益金乡村振兴:仅限革命老区县,产业、人居环境、红色资源融合推进,单县最高 5000 万;
✅ 和美乡村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连片村庄综合提升,基建 + 产业配套一体谋划,适合片区化打造示范样板,单县最高 8000 万;
✅ 农村环境整治资金:污水、垃圾、水体治理等生态专项,奖补比例高,适合整县打包生态类项目,单项目上限 1.5 亿元。
县域项目谋划申报实操建议先对标县域政策身份
提前梳理县域标签:是否为脱贫县、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革命老区县、易地搬迁安置重点区域,锁定可申报资金赛道,优先争取政策倾斜类专项资金。
前置项目储备,完善前期手续
所有渠道均对项目成熟度提出明确要求,项目入库、可研、初步设计、用地、环评等手续务必提前推进,建立滚动项目储备库,杜绝临申报仓促包装项目。
严守各专项资金核心红线
每类资金均设置不可突破核心约束:以工代赈劳务报酬比例、彩票公益金联农带农机制、和美乡村村庄布局要求、农村环境整治运维保障条件。项目谋划阶段严格对标资金定位,避免建设内容偏离投向导致申报直接否决。
推动多资金统筹组合实施同一片区项目可区分工程类别拆分包装,匹配不同专项资金;有稳定收益子项目同步谋划地方政府专项债,无偿补助资金 + 专项债组合模式,拓宽乡村建设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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