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公安局 通化市农业农村局 通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集肉类产品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为持续深化全市肉类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健全畜禽养殖、收购贩运、屠宰加工、无害化处理、生产经营、餐饮制作全链条监管体系,严厉打击肉类产品领域各类违法违规及刑事犯罪,防范化解系统性、链条式肉类安全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全市肉类产品领域违法犯罪线索。具体征集范围如下:一、线索征集范围
- 畜禽养殖环节违法线索。畜禽养殖场(户)非法使用“瘦肉精”等禁止用于食品动物的药品,违规使用各类违禁兽药、非法化合物及新型违禁衍生物等违法犯罪行为。
- 畜禽调运及病死畜禽处置违法线索。畜禽养殖场(户)、收购贩运经营者违规调运畜禽,销售、屠宰应检未检、未佩戴畜禽标识的畜禽;骗取、伪造、变造、转让检疫合格证明、检疫标志;随意丢弃、非法销售病死畜禽,未按规定对病死畜禽开展无害化处理等违法行为。
- 畜禽屠宰环节违法线索。定点屠宰企业未严格落实入场查验、待宰巡查、肉品品质检验制度,存在“只收费、不检验、不检疫”等违规情形;出厂销售未经检验、检疫或者经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产品;未按规范处置病死畜禽、病害畜禽产品等违法行为。
- 畜禽注水注药违法线索。在畜禽养殖、收购、屠宰环节,对活畜禽、病死畜禽实施注水、注药或注入其他违禁物质的违法犯罪行为。
- 非法屠宰违法线索。辖区内存在生猪私屠滥宰、牛羊等畜禽无资质作坊式非法屠宰的违法犯罪行为。
- 跨区域供应畜禽产品违法线索。农村小型畜禽屠宰点超出本地市场范围供应畜禽产品的违法行为。
- 无害化处理环节违法线索。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构未严格执行处置规范,存在病死畜禽调换、违规外流、虚假无害化处理等违法行为。
- 病死畜禽加工制售违法线索。利用病死畜禽加工制作肉馅、肉肠、预制肉制品等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 肉制品生产加工环节违法线索。肉制品生产企业、食品小作坊采购、使用来源不明、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肉类原料;生产销售假劣牛肉、羊肉、驴肉等肉制品;调理肉制品超限量使用水分保持剂,或标签标识虚假标注;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擅自生产肉制品(含速冻肉制品、速冻肉饺、畜禽罐头等)的违法犯罪行为。
- 市场流通销售环节违法线索。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型商超等经营单位,采购、销售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检疫不合格肉类及走私冷冻肉;以进口肉冒充国产肉、调理肉制品冒充原切鲜肉,销售假劣牛、羊、驴肉及肉制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 餐饮及集中用餐单位违法线索。餐饮服务单位、学校食堂、企事业单位食堂、中央厨房等,采购、使用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检疫不合格肉类、走私冷冻肉,使用假劣牛羊肉、驴肉制品;违规使用亚硝酸盐等违禁物质的违法犯罪行为。
- 走私冷冻肉翻新流转违法线索。为走私冷冻肉更换包装、隐匿货源、跨区域违规运输销售的违法犯罪行为。
- 其他肉类全链条违法线索。在畜禽养殖、收购贩运、屠宰、无害化处理、肉制品生产、市场销售、餐饮消费等环节,其他危害肉类产品质量安全的违法违规及犯罪行为。
三、问题线索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通化市公安局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现场及邮寄举报地址:通化市东昌区滨江东路2488号四、线索征集说明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肉类产品安全监督,踊跃提供违法线索。三部门将严格保密举报人个人信息及举报内容,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全部举报线索逐一核实,分类处置,闭环办理。
- 为确保线索核查精准高效、处置到位,举报人反映线索请详实说明违法问题发生的时间、具体地点、涉事主体、违法事实及关键证据,可自愿留下联系方式,确保举报内容真实、客观、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