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优先:主要投向中西部省份欠发达地区,优先支持脱贫县、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集体经济薄弱村、基础设施薄弱偏远乡村申报,倾斜支持受灾受损、产业配套短板突出、群众务工需求旺盛的区域项目。
人群覆盖:重点覆盖脱贫人口、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返乡农民工、农村留守劳动力、就业困难群众等群体。
公益性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重点支持村容村貌整治提升、农村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等农村生活基础设施,乡村生产道路改造、村道巷道硬化等农村交通基础设施,排灌沟渠和护坡护坝等农村水利基础设施,零星沙化土地治理、穿沙公路联接线、林业生产道路等林业草原基础设施,小型灾毁水毁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农牧业、乡村旅游等产业配套基础设施,易地搬迁安置区后续产业配套基础设施等。
乡村产业发展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支持县城、产业园区或乡镇圩场与周边村庄的供排水管网联通,乡镇圩场内部街道、管网改造提升,城镇休闲步道建设,城镇易地搬迁安置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农牧产业、乡村文化旅游产业、林业草原产业等基础设施和城乡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后续产业基础设施等。
申报要求:项目建设内容需贴合以工代赈核心定位,优先选择技术门槛低、务工技能要求低、用工体量较大、人工参与度高的建设内容,最大限度吸纳本地群众参与项目建设,足额发放劳务报酬,充分发挥以工代赈“务工增收、就地就业”的核心作用。
前期要扎实:选址合规、用地合法,无产权纠纷、无环保安全隐患,建成后可长期稳定发挥效益,惠及当地群众生产生活。编制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实施方案)、用工承诺函、项目绩效目标表等材料。
公益性中小型基础设施项目:单个项目可申报 200万-800万元区间。
乡村产业发展配套项目:单个项目最高可申报 1000万元。
两类项目计划发放劳务报酬占中央投资的比例均应达到不低于40%的要求,其中部分建设领域达到不低于50%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