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扎实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队伍建设与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筑梦巴蜀∙万才兴农”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全市有用工需求的农业农村领域经营主体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二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概况
(一)招聘对象。高校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6周岁的大专及以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其中应届高校毕业生、脱贫家庭(含监测对象)高校毕业生优先。
(二)招聘岗位。本次招聘涵盖我市农业领域企业(经营主体)技术研发、生产管理、市场营销等环节岗位,涉及农业农村领域龙头企业、产业园区、家庭农场、就业帮扶车间、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经营主体,第二批岗位计划招聘高校毕业生176名,具体岗位信息详见附件。
(三)工作地点。具体工作地点由企业(经营主体)确定。
附件:宜宾市农业农村领域企业(经营主体)招聘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需求表(第二批).xlsx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法律法规,无不良记录。
2.热爱农业农村事业,能适应基层一线工作,符合企业(经营主体)岗位任职要求,能够有效履行岗位职责。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备良好沟通能力与抗压能力。
(二)专业要求。报名专业条件,以各招聘主体岗位需求为准。
三、招聘流程
(一)招聘发布。县(区)农业农村局组织辖区农业农村领域经营主体,依据经营状况、发展规划与人才需求,深度挖掘优质就业岗位,市县两级滚动发布岗位需求信息。
(二)招聘组织。应聘人员根据自身能力和就业需要,按照招聘公告中企业(经营主体)岗位需求,自愿自主对接企业(经营主体)报名应聘;企业(经营主体)根据招聘需求及报名信息,组织应聘人员进行职位应聘,自行评估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需求,确定拟用人员名单。
(三)签订合同。企业(经营主体)与拟录用人员签订合同,明确岗位职责、工作地点、薪酬待遇、服务期限、社会保险缴纳等内容。合同签订后,企业(经营主体)需将合同副本报当地农业农村部门备案,各县(区)农业农村局汇总报市农业农村局,同步建立人员信息库,做好动态跟踪管理。
四、管理模式和待遇保障
(一)管理主体。按照“谁用人、谁管理”原则,招聘企业(经营主体)负责招聘对象日常管理、岗位调配、绩效考核及及保险缴纳等事宜。
(二)合同期限。首次合同期限1年及以上。合同到期后,由企业(经营主体)与应聘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是否续签合同。
(三)岗位待遇。具体薪资待遇由招聘企业(经营主体)确定。
五、咨询电话
(一)政策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宜宾市农业农村局李老师0831—2334218
宜宾市三江新区城乡融合发展局彭老师0831—2108121
宜宾市翠屏区农业农村局周老师0831—2333075
宜宾市南溪区农业农村局唐老师0831—3833622
宜宾市叙州区农业农村局钟老师0831—8755964
宜宾市江安县农业农村局袁老师0831—2626538
宜宾市长宁县农业农村局边老师0831—4638389
宜宾市高县农业农村局王老师0831—5850781
宜宾市筠连县农业农村局胡老师0831—3898171
宜宾市珙县农业农村局李老师0831—4310081
宜宾市兴文县农业农村局雷老师0831—8832015
宜宾市屏山县农业农村局黎老师0831—5881511
(二)岗位咨询
各岗位详情请咨询企业(经营主体)联系人(详见附件)。
本公告由宜宾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组织解释。
https://nyncj.yibin.gov.cn/zwzx_86/202607/t20260714_2241945.html
声明:“四川人才招聘信息”微信公众号刊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或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