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为深入贯彻中央及省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精准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即日起,本专栏集中发布赣州市惠农政策信息,推动政策红利直达基层、精准惠及广大农民群众,敬请关注。
(一)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202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项目实施方案等2个方案的通知》(赣农规计字〔2026〕5号)。
(二)支持方向
2026年省级财政统筹资金用于绿色有机名特优新农产品等认证登记奖补和推介补助,推动绿色优质农产品“量”“质”齐升,推进省部共建江西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试点省工作取得成效。
(三)支持对象
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10月30日之内,通过绿色有机农产品认证(境外有机认证机构认证的产品除外)、名特优新农产品收集登录、获得绿色食品生产资料认定(经我省农业农村系统推荐上报并经中国绿色食品协会许可)的申报主体;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0月30日之内,参加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有机食品博览会、名特优新产销对接会、江西省“生态鄱阳湖·绿色农产品”博览会以及绿色食品宣传月等省级及以上推介活动,规范张贴展示承诺达标合格证的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
(四)实施标准
对新增绿色食品、名特优新农产品每个奖补1.5万元,新增有机农产品每个奖补1万元,绿色续展和有机再认证每个奖补0.5万元。新认证GAP(良好农业规范)、特质农品每个奖补1万元,续证不奖补。
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参加相关推介活动,按照参展实际产生交通费、住宿费、物流费等进行适当补助,每个主体每场次补助金额不超过0.5万元。
同一生产经营主体绿色有机名特优新认证奖补资金当年累计不超过6万元(含GAP、特质农品)。
奖补资金实行总额控制,若发展规模超出预期,资金总金额不能满足原奖补标准发放,奖补标准将按比例折减。
(五)项目(补贴)负面清单
对未纳入江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大数据智慧监管平台(以下简称大数据平台)管理、产品未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风险等级评定为C级、不接受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绿色食品企业年检不合格、伪造假冒证书的申报主体,一律不予奖补。
(六)项目(补贴)实施流程
采取自主申请、层层把关、逐级上报的程序。①主体申请。从事绿色有机名特优新农产品及绿色食品生产资料生产、加工、经营的主体如实填写《2026年绿色有机名特优新农产品认证奖补申请表》,并提供认证认定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社会团体登记证件)、法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开户及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信用报告、企业风险等级等材料。参加展销的主体如实填写《2026年绿色优质农产品推介补助申请表》,并提供相关参展交通、住宿和物流等费用凭证。②县级初审。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对申请对象逐一开展产地检查,对其提交的材料严格把关,防止弄虚作假。③市级终审。市农业农村局对县级上报的情况进行审定、公示后进行资金拨付。
(七)农业农村部门责任清单
省级责任部门。省农业农村厅负责统筹并协调下达省级财政奖补资金,负责制定下发年度项目实施方案,负责巡查指导、统筹协调推进项目实施,负责项目实施情况汇总备案。
市级部门责任。市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对接本级财政部门落实资金,负责对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上报的奖补申请进行审定、公示,并确定奖补对象,负责协调拨付奖补资金,负责巡查指导、统筹协调推进项目实施,负责项目绩效评价,负责项目实施情况汇总报备。
县级部门责任。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组织符合条件的主体进行申请,负责申请材料把关并对申请对象开展产地检查,负责在农产品质量安全大数据监管平台和厅资金监管平台及时填报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情况,负责总结整理项目建设经验做法并进行宣传。
执行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农监科
政策解读人及联系方式:林雨欣0797-8196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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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局农监科
编 审:赖锦添 刘和生 李世林
编 辑:钟鹭霞
主 办:赣州市农业农村局
网站 : ny.ganzhou.gov.cn
电话:0797-8196381
邮箱:gznync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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