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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偏关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根据偏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偏关县2026年度支持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奖补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偏政办发〔2026〕6号)文件精神,现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奖补对象
在偏关县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新型经营主体(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个体工商户及自媒体主播等;外地注册但在偏关县实际经营且纳税的农业经营主体同等享受本政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二、奖补范围
对全县范围内2026年当年新实施的项目。
三、奖补内容及标准、时限、申报材料
(一)农产品出口业务奖补内容及标准、时限、申报材料
1.农产品出口业务奖补内容及标准
(1)首次出口奖励:对县域内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及招商引资引进的企业,2026年每首次成功出口一个品类的产品,县级财政资金奖补人民币1万元,最高不超过5万元。
(2)对出口额进行奖励:2026年出口额达到5000美元以上(含5000美元),县级财政资金奖补人民币1万元;达到1万美元以上(含1万美元),县级财政资金奖补人民币2万元;达到3万美元以上(含3万美元),县级财政资金奖补人民币3万元;达到5万美元以上,县级财政资金奖补人民币5万元。
(3)出口不同国家奖励:2026年每成功出口产品到两个国家,县级奖补人民币2万元;出口三个国家以上县级财政资金奖补人民币3万元。
首次成功出口奖励、出口额奖励和出口不同国家奖励可同时享受,出口额奖励不叠加。
2.奖补时限
奖补时限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3.申报材料
(1)2026年农产品出口奖补企业申请表;
(2)企业农产品出口月销统计表;
(3)企业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4)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6)企业出口备案证书;
(7)海关出口平台企业信息和出口信息截图;
(8)企业出口农产品图片;
(9)企业出口报关单等扫描件;
(10)企业出口发货明细表等。
(二)农产品上行快件奖补内容及标准、时限、申报材料
1.农产品上行快件省级快件补助对象及标准。在我县开展初级农产品及农副产品网络销往省外的电商经营主体,且满足:2026年初级农产品及农副产品网络销售额达到2万元以上(含2万元)、快递物流单量1000单以上(含1000单)。对符合条件的初级农产品及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快件给予每件1元的资金补助,单个经营主体全年享受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含100万元)。不符合上述条件的电商经营户进入市县奖补流程。
2.农产品上行快件市、县级快件补助对象及标准。在我县开展农产品及农副产品网络销售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且满足:通过电商平台实现实物商品网络销往县外“忻州名特优农产品”单数达3万单及以上的企业主体,申请市级资金每单1元的补助,每个企业最高补助不超过15万元;对年度通过电商平台实现实物商品网络销往县外“偏关名特优农产品”单数达2万单及以上的企业主体(或个体工商户),县级财政资金给予每单1元的补助,每个企业最高补助不超过10万元(已享受省级农产品上行快件补助政策的不再重复支持,市级补助与县级补助不重复享受);对在偏关县行政区域内实际经营、依法纳税的电商主体(含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人网店等)销售本地农产品及农副产品年销售额在2万元以上(含2万元)、快递物流单量1000单以上(含1000单)的电商主体,除省级奖补外,另享受发货地为偏关的快递每单2.5元的县级财政资金补贴,每个主体快递补贴不超过30万元。
3.奖补范围。(省级):小麦、玉米、燕麦、荞麦、藜麦、稻米等;粮食及初步加工制成的米、片、粒、碴、面粉、淀粉、大豆、绿豆、红豆、豌豆、黑豆等;食用豆类及初步加工制成的豆粉、豆芽、豆泥、豆腐、豆干、豆皮、豆腐串、腐竹、腌制豆类、土豆、红薯等;薯类及初步加工制成的薯片、薯条、粉条、淀粉;各类蔬菜、野菜、菌类、香料植物及初步加工制成的净菜、切割蔬菜、干菜、腌菜、干货调料;水果及初步加工制成的果干、冻干、果脯、果膏、原浆果汁、核桃、花生、瓜子、榛子等;各类坚果、果仁;各种鲜花、干花、胡麻油、亚麻籽油、菜籽油、芝麻油、核桃油火麻油;各种药用植物及制成的片、丝、块、段、粉等中药材和药茶;牛、羊、驴、鸡、鸭、鹅等各种畜禽类动物制成的分割肉、保鲜肉、冷藏肉、冷冻肉、绞肉、肉块、肉片、肉丁;各类鲜蛋、冷藏蛋及制成的腌制蛋、鲜奶及制成的巴氏杀菌奶、超高温灭菌奶、蜂蜜、蜂蜡、蜂胶、蜂花粉、蜂王浆、鱼、虾、蟹、鳖等;水产动物及初制品、蚕、蚯蚓等养殖类原始产品以及蚕茧制成的生丝、丝绵。(市级)2026年,经营主体通过网络销售平台销往本县以外地区的“忻州名特优农产品”物流快件,发货地需在偏关县域内。(县级)2026年,经营主体通过网络销售平台销往本县以外地区的“偏关名特优农产品”和本地农产品和农副产品物流快件。
4.奖补时限
分五批进行申报。
第一批:1-2月期间产生的上行快件,3月10—20日进行申报,市商务局于6月10日前完成数据审核并反馈县工科局,县级于6月底前完成资金发放。
第二批:3-4月期间产生的上行快件,5月10—20日进行申报,市商务局于6月10日前完成数据审核并反馈县工科局,县级于6月底前完成资金发放。
第三批:5-7月期间产生的上行快件,8月10—20日进行申报,市商务局于9月10日前完成数据审核,并反馈县工科局,县级于9月底前完成发放。
第四批:8-9月期间产生的上行快件,10月10—20日进行申报,市商务局于11月10日前完成数据审核并反馈县工科局,县级于11月底前完成资金发放。
第五批:10-12月期间产生的上行快件,2027年1月10-20日进行申报,市商务局于2月10日前完成数据审核并反馈县工科局,县级于2月底前完成资金发放。
首次申报尚不满足申报条件的经营户,若计划以后申报,需将每批次产生的销售信息和快递信息按期报送县工科局留存(因时间过长销售信息无法导出或缺失),待条件满足后在下一批申报时一并进行申报。
5.申报材料
(1)2026年农产品上行快件补助企业申请表;
(2)企业各销售平台农产品上行快件统计表;
(3)企业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4)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6)企业各销售平台店铺首页截图和企业信息页截图;
(7)快递企业对账单汇总表(加盖快递企业公章);
(8)与快递企业合作协议或结算凭证;
(9)销售产品图片等。
(三)电商主体入限奖补内容及标准、时限、申报材料
1.电商主体入限奖补内容及标准:首次纳入国家“限额以上”零售业统计的电商企业,在省、市奖励基础上,县级财政资金额外给予一次性3万元入库奖励。
2.奖补时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3.申报材料
(1)2026年首次纳入“限额以上”零售业统计电商主体奖补申请表;
(2)县统计局出具企业完成入限统计情况说明;
(3)企业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4)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6)企业各销售平台店铺首页截图和企业信息页截图;
(7)快递企业对账单汇总表(加盖快递企业公章);
(8)与快递企业合作协议或结算凭证;
(9)入限要求其他材料。
(四)直播电商活动奖补内容及标准、时限、申报材料
1.直播电商活动奖补内容及标准:对企业与知名直播电商机构合作,邀请专业直播团队开展直播带货活动或企业自主组织专场带货活动(活动期不超过7日)的,且专场直播带货偏关名特优农产品销售额超过企业上一年度同期销售额50%以上,按照直播带货活动中偏关名特优农产品销售额的3%给予县级财政资金3万元—15万元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每年可享受最多不超过2次奖励。
2.奖补时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3.申报材料
(1)2026年电商直播奖补申请表;
(2)企业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3)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企业直播机构邀请公文;
(6)合作电商直播机构资质、业绩、简介等;
(7)专场电商直播活动方案、总结、部分影像资料
(8)直播后台数据截图;
(9)直播带货期间快递企业对账单汇总表(加盖快递企业公章);
(10)与快递企业合作协议或结算凭证;
(11)企业上一年度同期销售额。
(五)“偏关好物推荐官”直播带货活动奖补内容及标准、时限、申报材料
1.“偏关好物推荐官”直播带货活动奖补内容及标准:鼓励支持“偏关好物推荐官”直播带货。带货主播在各大平台商品购物车年度助农直播带货销售额达到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且偏关地方特优农特产品销售额占50%以上,分别给予县级财政资金1万元、2万元、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奖补时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3.申报材料
(1)2026年“偏关好物推荐官”直播带货奖励汇总表;
(2)2026年“偏关好物推荐官”各主播带货奖励申请表;
(3)主办方“偏关好物推荐官”直播活动方案、总结、部分影像资料;
(4)各主播身份证复印件;
(5)各主播银行卡复印件;
(6)各主播带货直播店铺后台数据截图;
(7)各主播快递企业对账单汇总表(加盖快递企业公章);
(8)直播活动评审人员名单及评审结果;
(9)其他印证材料。
(六)偏关好物云仓运营奖补内容及标准、时限、申报材料
1.偏关好物云仓运营奖补内容及标准:支持企业在太原设立偏关好物云仓,且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年发货量超20000单,供偏关县域农文旅企业免费使用,符合条件的商品可免费授权使用区域公共品牌。对于租赁仓库的运营主体给予仓储租金30%补贴(最高不超过30万元),给予运营主体服务偏关县的农文旅电商网销产品每单1元的运营补助,最高补贴不超过20万元。除省市级快件奖补外,另偏关县域农文旅电商经营户使用太原云仓进行偏关本地产品发货时,可享受每单2元的县级财政资金补贴,每个电商经营户补贴金额不超过20万元。
2.奖补时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3.申报材料
(1)2026年偏关好物云仓运营奖补汇总表;
(2)2026年偏关好物云仓运营奖补申请表;
(3)企业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4)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6)云仓后台数据截图;
(7)各快递企业对账单(加盖快递企业公章);
(8)与快递企业合作协议或结算凭证;
(9)租赁仓库租金协议;
(10)与偏关电商经营户委托经营协议;
(11)受托各偏关电商经营户快件上行平台资料(初级农产品省外另计);
(12)其他印证材料。
(七)支持电商平台建设奖补内容及标准、时限、申报材料
1.支持电商平台建设奖补内容及标准:对本地(经营)企业建设或升级自有的合规电商平台,平台正常运营且入驻合作主营“忻州名特优农产品”销售主体不少于500户的,按照年度平台建设投入(包括技术开发、服务器租赁、安全防护等)实际投入的1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申请市级最高补助不超过25万元。
2.奖补时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3.申报材料
(1)2026年企业建设电商平台奖补申请表;
(2)企业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3)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电商平台入网批准号等;
(6)技术开发、服务器租赁、安全防护协议等材料;
(7)技术开发、服务器租赁、安全防护投入等材料;
(8)电商平台运营截图等。
(八)支持电商赛事和电商创业奖补内容及标准、时限、申报材料
1.支持电商赛事和电商创业奖补内容及标准:鼓励参加官方电商大赛,县级大赛获奖选手县级财政资金最高奖1万元,省级以上大赛获奖给予1:1配套奖励;官方电商大赛申报资料由主办方负责收集把关,拟定每年不超过两次,申报流程和资料参考“偏关好物推荐官”直播带货活动。电商大赛预设获奖名额:一等奖1名,奖金1万元,二等奖3名,奖金0.5万元,三等奖5名,奖金0.3万元,优秀奖不超过10名,奖金0.1万元,参与奖不超过20名,奖金0.05万元。
支持创作者转型创业,注册个体工商户或企业并开设网店奖励1000元,持续经营半年以上、年销售额达20万元以上给予县级财政资金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2.奖补时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3.申报材料
(1)2026年电商直播(电商创业)奖补申请表;
(2)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3)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直播机构邀请公文;
(6)合作电商直播机构资质、业绩、简介等;
(7)专场电商直播活动方案、总结、部分影像资料
(8)直播(电商创业者)后台数据截图;
(9)直播带货期间(电商创业者)快递企业对账单汇总表(加盖快递企业公章);
(10)与快递企业合作协议或结算凭证;
(11)其他印证材料。
四、申报流程
(一)主体申报。符合奖补条件的各类主体,向县工科局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一式5份)。申报材料需有封面、目录,采用A4纸打印成册,每页加盖申报主体公章;复印件材料需对照原件进行比对审核,确保一致无误。申报主体对提供的申报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并提交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需要电子版的另行通知。
(二)联合初审。县工信和科技局(以下简称“县工科局”)牵头与申报主体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联合开展初步审核,重点审核申报主体的真实性、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合规性。同时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机构(以下简称“验收机构”)对申报材料开展验收。验收机构对奖补项目进行实地核实,确定初步奖补金额,提交验收初稿。初审完成后,经两部门联合公示无异议的,报县农业农村局。
(三)复审公示。县工科局协助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对初审通过的项目进行最终审核,结合初验报告确定奖补主体和具体奖补金额。审核结果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相关部门需及时核查处理并反馈异议人;验收机构提交验收报告并审核公示无异议的,纳入奖补资金兑付范围。
五、项目验收
本次奖补项目验收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验收机构开展,遵循“客观公正、科学严谨、实事求是、有据可查”的原则,确保验收结果真实有效,为奖补资金兑付提供可靠依据,具体验收要求如下:
(一)验收委托与准备
1.委托流程:县工科局通过合规程序选定具备相关行业资质、无不良信用记录、有同类项目验收经验的验收机构,签订验收委托协议,明确验收范围、验收标准、验收时限、双方权利义务及验收费用等核心内容,验收费用从专项工作经费中列支。
2.资料准备:县工科局负责整理初审、复审相关资料,包括申报材料、审核记录、公示文件、实地核实报告等,统一提交至验收机构;验收机构结合验收初稿和复审公示情况,确定是否向申报主体提出补充项目实施的相关佐证材料,确保材料完整、真实、可追溯。
(二)验收范围与内容
验收范围覆盖本实施细则中所有奖补项目,包括农产品出口、农产品上行快件、电商主体入限、直播电商活动、“偏关好物推荐官”直播带货、偏关好物云仓运营、电商平台建设、电商赛事和电商创业等八大类,具体验收内容如下:
1.主体合规性验收:核查申报主体是否符合本实施细则规定的奖补对象条件,是否依法注册登记、实际经营且纳税(外地注册主体需核查本地实际经营及纳税证明),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记录。
2.项目真实性验收:核查奖补项目是否为2026年当年新实施项目,是否真实发生(如出口业务是否有海关报关单、直播活动是否有完整影像及后台数据、云仓是否实际运营等),杜绝虚假申报、套取补贴等行为。
3.申报材料真实性验收:核查申报材料是否完整、规范,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相关数据(如销售额、快递单量、出口额等)是否真实有效,是否存在伪造、篡改材料、缺失等情况。
4.奖补标准符合性验收:核查申报项目是否符合对应奖补类别、标准及范围,奖补金额核算是否准确,是否存在重复申报、超标准申报等情况(如省级与市县级快件补助是否重复享受、出口额奖励是否叠加等)。
5.其他相关验收:根据不同奖补项目特点,补充开展专项验收,如电商平台建设项目核查平台运营情况及入驻主体数量,云仓运营项目核查仓库面积、年发货量及服务本地经营主体情况等。
(三)验收流程
1.验收启动:验收机构收到验收资料后,3个工作日内制定详细验收方案,明确验收时间、验收方式及工作分工,报县工科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备案后启动验收工作。
2.资料审核:验收机构对提交的所有资料进行逐页审核,重点核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对存疑资料及时向县工科局及申报主体核实,形成资料审核记录。
3.实地核查:对资料审核中发现的重点、疑点问题,以及需要现场核实的项目(如云仓、电商平台、直播现场等),验收机构组织实地核查,通过现场勘查、数据核对、人员问询等方式,核实项目实际实施情况,拍摄现场影像资料,形成实地核查报告,由验收机构相关人员、申报主体负责人签字确认。
4.意见汇总与研判:验收机构汇总资料审核和实地核查情况,对每个申报项目进行综合研判,明确验收合格、不合格及需要整改的项目,形成初步验收意见。
5.整改复核:对验收不合格或需要整改的项目,验收机构出具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要求、整改时限,由县工科局督促申报主体限期整改;申报主体整改完成后,提交整改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验收机构进行复核,直至验收合格;逾期未完成整改或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取消其奖补资格。
6.验收报告出具:验收工作完成后,验收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正式验收报告,验收报告需明确验收概况、验收结果、存在问题及整改建议,加盖机构公章后提交县工科局。验收报告作为奖补资金拨付的核心依据之一,需做到内容完整、数据准确、结论明确、有据可查。
(四)验收报告管理
1.验收报告一式4份,县工科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各留存1份,验收机构留存1份归档,确保验收资料可追溯。
2.验收报告需包含以下核心内容:验收委托情况、验收流程、资料审核情况、实地核查情况、各申报项目验收结论、存在问题、整改建议及验收人员签字、机构盖章等。
3.县工科局负责将验收报告与申报材料、审核资料、资金拨付凭证等一并归档,纳入项目档案管理,实现“一案一档、有据可查”。
(五)验收责任
1.验收机构需严格按照验收标准和流程开展工作,对验收结果的真实性、客观性、公正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发现违规操作,取消其验收资格,追究相关责任,并将其纳入不良信用记录。
2.申报主体需积极配合验收工作,如实提供相关材料,不得隐瞒、伪造、篡改资料;若拒绝配合验收或提供虚假材料,取消其奖补资格,按相关规定处理,并5年内不再列入财政资金扶持范围。
3.县工科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需对验收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验收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六、资金拨付兑现
本次奖补资金拨付实行“项目验收合格先行”原则,只有经验收机构验收合格、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启动资金拨付流程,确保奖补资金精准、合规兑付。具体要求如下:
(一)拨付前期准备,奖补项目经验收机构验收合格,且审核结果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期结束且无任何异议后,县工科局根据县政府或县农业、财政的项目奖补拨付文件反馈数据,核对申报主体资格复核结果、奖补金额核定明细、拨付账户信息等核心内容,确保基础信息准确无误。
(二)规范资金拨付。县工科局明确财务专人负责资金拨付的审核、录入、报批等全流程操作,严格按照财政资金拨付管理相关规定,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奖补资金的足额拨付,确保资金精准划转至申报主体预先指定的合法有效银行账户,杜绝资金截留、挤占、挪用等情况发生。
(三)拨付资料归档。资金拨付完成后,县工科局财务部门须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本次资金拨付相关凭证的整理、审核、归档工作。归档资料需完整规范,主要包括资金拨付审批表、复审批准文件、项目验收合格报告、申报主体账户信息、银行转账凭证、资金拨付明细表、公示无异议证明等,确保每一笔资金拨付都有迹可查、有据可依,实现资金拨付全流程闭环管理。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推动农产品出口与上行是促进农业产业提质增效、带动农民增收、促进消费帮扶、打造“中国糜子之乡”的重要举措;落实农产品快件上行补助是落实省政府15件民生实事之一、市县政府2026年重点工作内容,是乡村e镇可持续运营、提升数治乡村治理能力的实际需要,县工科局要切实发挥统筹协调作用,配齐配强工作力量,落实必要工作经费,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为各项任务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深化政策宣导。县工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扎实做好本办法的解读与宣传工作,通过线下宣讲、线上推送、入户指导等多种方式,确保政策知晓率覆盖所有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主动协助经营主体解决申报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简化申报流程,提高申报便利度,有效调动经营主体参与农产品销售和电商创业的积极性。
(三)加强督导检查。县工科局将适时配合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等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对奖补申报、审核、兑付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指导和督促检查,逐步建立健全督导检查机制,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奖补工作程序规范、推进高效、成效扎实。
(四)规范档案管理。严格做好奖补工作全流程档案管理,对申报材料、审核资料、实地核实记录、公示文件、资金拨付凭证等各类文件进行分类整理、规范归档,做到一案一档、有据可查,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性、规范性和安全性。
(五)强化资金监管。为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防范套补、骗补、误补等问题发生,申报主体不得隐瞒虚报、虚增多领和重复申报,对违反规定骗取、使用财政资金的行为,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处罚,3年内不再列入相关财政资金扶持范围。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在奖补资金评审及发放过程中如有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其他事项
(一)本实施细则所述奖补政策,如涉及中央、省级、市级相关政策的,按上级政策规定执行;如遇奖补标准变动,将适时对本办法规定的奖补政策进行动态调整。
(二)忻州市名优特农产品指获得“有机产品”、“绿色食品”“中国良好农业规范”、“特质农品”、“有机旱作·晋品”。
偏关名优特农产品名单由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偏关县农文旅电商网销产品名单由县文旅部门负责解释。
(三)本实施细则由偏关县工信和科技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俊峰,0350-7622135(13835091238)。
附件:偏关县2026年支持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奖补政策实施细则 .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