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农业>西安市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指南

西安市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指南

  • 2026-10-27 12:16:17
西安市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指南
         
西安市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方便、快捷地获取所需政府信息,本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工作实际,编制了《西安市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本指南应及时更新。需要获得本单位信息公开服务的申请人,请阅读本《指南》。申请人可以在本单位门户网站(网址:http://nyncj.xa.gov.cn)上查阅《指南》,也可以到本单位办公室领取。
局办公室负责市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行政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 新闻动态:本部门相关工作动态和各级政策解读、综合信息及本部门相关通知公告。
  • 人事财务:公开本年度单位人事任免、财务预算决算、“三公”经费。
  • 规划计划:公开本部门规划计划及进展情况;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及实施进展。
  • 业务信息:业务工作数据及服务信息,业务工作涉及需要对外公开的其他信息。
  • 政策法规:涉及农业类的政策法规等公开信息。
  • 组织机构:公开领导的分工、照片;公开本部门内设机构 、直属单位及其负责人、联系方式。
(二)公开形式
  1. 通过西安市农业农村局网站(网址:http://nyncj.xa.gov.cn)公开政府信息。
  2. 通过公报、新闻发布会以及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以上方式获取政府信息,也可前往市档案馆设置的政府信息查询点获取信息。
市档案馆
  •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未央路103号
  • 联系电话:029-86289689
  •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3:00-6: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三)公开时限
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行政机关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西安市农业农村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申请受理
西安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受理机构:西安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 办公地址:西安市凤城8路109号
  • 联系电话:029-67097504
  • 传真号码:029-67097480
  • 通信地址:西安市凤城8路109号
  • 邮政编码:710007
  • 电子邮箱:snyncjbgs@126.com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需详细、准确,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 书面申请。申请人向市农业农村局提出书面申请。
  2. 传真申请。申请人下载填写《依申请公开申请表》(附件)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附件:西安市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申请表.docx
  3. 互联网申请。通过市农业农村局官方网站依申请公开栏目在线申请,网址:https://sfrz.shaanxi.gov.cn/。
  4. 当面现场申请。申请人到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当面现场提出申请。
为确保及时收到答复,请务必填写正确的联系电话和通信地址。
(三)申请处理
市农业农村局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申请要件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申请人补充相关信息后重新提出申请。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1. 对于能当场答复的申请,将当场给予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在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申请人。
  2. 根据实际工作,经市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可延长答复期限,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3. 属于应当公开的,将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出具《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
  4. 属于不予公开的,将出具《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告知书》,并告知不予公开的理由。
  5. 不属于市政府公开的,将告知申请人;能够确定公开机关的,将告知该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出具《非本机关政府信息告知书》。
  6.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出具《政府信息不存在告知书》。
  7. 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将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申请,出具《政府信息补正申请通知书》。
  8.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如能作区分处理,将告知申请人,出具《政府信息部分公开告知书》。
三、监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部门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市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
  • 举报电话:029—67097504
  • 办公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八路109号
  • 接待举报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3:00-6: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 邮政编码:710007
  • 电子邮箱:snyncjbgs@126.com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检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市农业农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往期推荐

最新文章

随机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