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城县第四次
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开展无人机遥感航拍作业的通告
根据自治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无人机遥感影像采集工作的通知》工作部署,我县农普办委托金华浙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于2026年6月26日至7月28日,在全县辖区开展无人机低空遥感航拍作业。为消除群众疑虑、杜绝不实谣言传播,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次航拍是自治区统一安排的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重要工作,主要补齐卫星遥感影像缺失数据,精准测算粮食、大宗经济作物播种面积,为全县农业普查数据核算提供支撑。
二、作业无人机仅搭载航拍摄像设备,未配备任何药剂喷洒装置,飞行全程不喷施农药、不开展植保作业,不会损伤农作物、污染水土环境,对人、畜无安全危害。
三、作业仅在日间开展低空航拍,如需咨询核实相关情况,可致电县农普办:0772-5512135。请广大群众理性看待航拍工作,不信谣、不传谣,无需恐慌担忧,积极配合完成本次农业普查遥感测量任务。
特此通告。
忻城县第四次全国
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