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遵守农机牌证管理要求: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投入使用前,应当依法申领牌证、年检合格、悬挂号牌;驾驶(操作)人员应持有相应的驾驶(操作)证件。
2. 勘察现场与清理障碍:作业前仔细勘察田间环境,勘明树木、电线杆、电线、网线等危险障碍,并在隐患处设置明显警示标志。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现场。
3. 规范机械操作: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作业,起步、转弯、倒车时须提前鸣喇叭警示。转弯或倒车时需格外谨慎,注意观察周边情况。
4. 严禁违规接触运转部件:机器运转及未完全停止前,严禁触摸转动部位,不得将手指或工具伸入滚筒、皮带轮、出粮口等空隙间。调试或卸粮时若发生堵塞,必须立即停机断电后方可排除故障。
5. 规范上下机行为:任何人不准在机械行进中上下收割机,非机组人员不得在驾驶室内与驾驶员闲谈,以免分散注意力引发事故。
6. 维修保养、排除故障应当停机熄火:发生收割台、脱粒、分离、秸秆切碎装置等缠草,或切割器、滚筒等作业部件发生堵塞以及其他机械故障,应在停机熄火后清理。禁止将手伸入出粮口或排草口排除堵塞。卸粮时,不得用手、脚或铁器等工具伸入粮仓推送或清理粮食。接粮人员不得在收割进行中上、下接粮台。
7. 规范操作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以下统称“农用无人机”):酒后、睡眠不足、生病时、孕妇、未获得操作证书者不允许操控农用无人机,起降地点周围5米范围内应无障碍,作业区及周边10米范围内应避免有电线杆、树木及建筑物等影响作业的障碍物;起飞降落、作业飞行时,现场人员与无人机始终保持15米以上的安全距离或参照厂家使用说明书规定的安全距离,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作业区。特别是,无人机起飞时要再次确认安全范围后,再操作起飞无人机;降落时,应等待螺旋桨叶片完全停止,人员方可上前加注液体、肥料,不得人为用手、腿部阻停,严防无人机桨叶击到致人伤亡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