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庆阳市纪委监委发布权威消息,华池县农业农村局原党组书记、局长、三级调研员赵志武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经庆阳市纪委监委指定管辖,由宁县纪委监委对其开展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这则通报篇幅简短,却直击基层民生领域监督重点,再次印证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坚定决心。
农业农村工作一头连着政策资金,一头牵着广大农民群众,赵志武作为曾经执掌全县农业领域核心职权的领导干部接受审查调查,为所有手握涉农项目、资金审批权限的公职人员敲响警钟。
农业农村局是保障乡村发展、落实惠农政策、管理农田建设、产业扶持、涉农补贴的关键部门。华池县地处庆阳北部,乡村振兴、特色农业、高标准农田、畜牧产业扶持、涉农专项资金分配等大量民生资源均由农业农村局统筹推进。赵志武曾任该局党组书记、局长,作为单位“一把手”,手中掌握项目立项、资金拨付、合作主体遴选、工程验收等多项关键权力。
按照法定管辖规则,赵志武本应由华池县纪委监委承办案件,此次庆阳市纪委监委采取指定管辖方式,交由宁县纪委监委办理,这一安排充分体现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统筹办案、排除干扰、确保查办公正高效的考量,也从侧面反映出该案背后线索复杂,必须以异地审查调查保障执纪执法不受人情因素干预。
当前,乡村振兴战略持续深入推进,各级财政不断加大对基层农业农村领域投入,各类惠农补贴、产业发展资金、基础设施项目持续下沉。巨额专项资金落地县域之后,权力寻租空间随之显现。
近年来,全省各地多次查处农业农村系统违纪违法案件,部分领导干部把涉农资金当成“唐僧肉”,在项目招投标、验收审核、补贴发放环节暗箱操作,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好处费;有的违规为亲友经营的农业合作社、养殖企业倾斜政策资源;有的疏于监管,放任项目资金虚报冒领,损害农户切身利益。群众身边的腐败,看似层级不高,却直接侵蚀群众获得感,伤害党群干群关系。
赵志武,男,汉族,1976年10月生,中共党员,甘肃华池人,在职大专学历。曾任甘肃省庆阳市华池县紫坊畔乡党委书记。赵志武作为县农业农村局前主要负责人被立案审查调查,充分说明基层“一把手”监督仍存在薄弱环节,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仍需持续扎紧。
值得注意的是,现阶段官方尚未披露赵志武具体违纪违法事实,无法确定其是否存在插手工程项目、侵占惠农资金、收受企业贿赂、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具体问题,但仅凭“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这一表述,足以释放清晰信号:无论身处哪个行业、哪一级岗位,只要逾越纪律红线、触碰法律底线,纪检监察机关必将一查到底,不存在所谓“安全区”“避风港”。即便干部已经调整岗位、转任三级调研员,不再主持日常工作,过往履职期间的违纪违法行为依然会被追溯查处,退休、转非领导职务绝非腐败行为的“免罪牌”。
此次指定管辖办案模式,是监察制度优势的充分体现。《监察法》明确规定,上级监察机关可将下级监察事项指定其他监察机关管辖。庆阳市纪委监委将赵志武案件交由宁县纪委监委办理,能够有效规避本地熟人社会带来的干预,保障办案人员客观取证、依规处置,最大限度保证案件办理公平公正。这一举措也提醒各地基层纪检监察机构,面对本地重点岗位“一把手”问题线索,上级机关会灵活运用指定管辖、提级办理等手段,破除监督壁垒,破解基层监督“熟人难下手”的现实困境。
从宏观层面看,赵志武被查不是孤立个案。近期庆阳市连续公布多名县直部门负责人接受审查调查信息,涵盖财政、农业等重点资金领域,可见全市正在持续开展重点行业、重点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农业农村领域腐败治理,不能只依靠事后查处,必须前置防线。
一方面,要健全涉农项目全流程公开机制,项目申报、资金金额、实施主体、验收结果全部对外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另一方面,强化“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杜绝个人单独决定项目、资金分配;同时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以赵志武此类正在查办、后续将会通报的典型案例,组织农业系统干部对照自查,认清权力背后的廉政风险。
基层治理的根基在于民心,惠农资金是群众的“救命钱”“发展钱”,绝不容许个别领导干部中饱私囊、以权谋私。赵志武接受审查调查一事警示广大公职人员,权力来自人民,只能用来服务乡村发展、惠及广大农户,绝不能沦为个人谋取私利的工具。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永远没有休止符。
随着审查调查工作持续推进,后续有关赵志武的违纪违法事实将会逐步公布,相关部门应当以此为契机,在全市农业农村系统开展专项廉政整顿,梳理涉农领域廉政风险点,完善内控监管机制,真正把每一笔惠农资金用在田间地头,守护好群众的切身利益,营造风清气正的基层政务环境。
(陇上风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