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发布的《“筑梦巴蜀·万才兴农”工作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农业农村领域龙头企业、产业园区、家庭农场、乡村工匠工作室、就业帮扶车间、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等8类经营主体拟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概况
(一)招聘对象。往届、应届大专及以上高校毕业生,应届高校毕业生、脱贫家庭(含监测对象)高校毕业生优先。
(二)岗位情况。详见附表。
(三)工作地点。具体工作地点由经营主体提供。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行为,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自愿接受用人经营主体管理,遵守聘用经营主体规章制度。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二)专业条件。根据经营主体提供的岗位需求具体设置,详见附表。
三、招聘方式
应聘人员根据岗位信息和自身情况,自主联系经营主体;经营主体自行评估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需求,达成劳动合同。
四、咨询方式
应聘人员与经营主体直接联系,洽谈工作事宜,联系电话详见附表。
附件:长宁县农业农村领域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需求表.xls
长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