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钓友朋友们:
休闲垂钓是一项深受群众喜爱的户外活动,既能陶冶情操、强健体魄,又能亲近自然、享受生活,对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促进全民健身具有积极意义。近年来,我市垂钓爱好者队伍不断壮大,垂钓活动日益活跃,为推动我市休闲渔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我们也注意到,部分钓友在垂钓过程中存在违反禁渔期禁渔区规定、使用禁用渔具钓具、禁用饵料、乱扔垃圾等不规范、不文明行为,不仅破坏了水生生物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同时个别钓友安全意识不强,也存在人身安全风险。为进一步规范垂钓行为,保护水生生物资源,维护水域生态安全,保障广大钓友的人身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四川省长江流域禁捕水域休闲垂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规范文明安全休闲垂钓相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严格遵守禁钓时间规定
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为天然水域禁渔期,禁渔期内全市所有天然水域禁止一切垂钓活动。禁渔期是鱼类产卵繁殖的关键时期,严格执行禁渔期制度对保护渔业资源、维护水域生态平衡具有重要意义。违反禁渔期规定进行垂钓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七十八条,没收渔获物、违法所得和渔具,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严格遵守禁钓区域规定
我市6个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为禁钓区,全年禁止一切垂钓活动。请广大钓友自觉避开禁钓区域,选择允许垂钓的水域进行休闲垂钓活动。6个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分别为:硬头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昭化区)、南河白甲鱼瓦氏黄颡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利州区)、清江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青川县)、插江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苍溪县)、西河剑阁段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剑阁县)、东河上游特有鱼类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旺苍县)。违反禁钓区规定进行垂钓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七十八条,没收渔获物、违法所得和渔具,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严格遵守垂钓方式方法规定
休闲垂钓应当遵守一人一竿、一线、鱼钩总数不超过两枚的规定,严禁使用串钩、爆炸钩、三本钩、可视锚鱼、探鱼器等各类禁用钓具与辅助设备;严禁借助船艇、排筏等水上漂浮物垂钓。违反《四川省长江流域禁捕水域休闲垂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使用禁用渔具、方法进行垂钓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没收渔获物、违法所得和渔具,并处以相应罚款;情节严重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依据《刑法》第三百四十条,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四、严格遵守钓获物管理规定
(一)实行钓获物限额管理。每人每日留取的钓获物总量不得超过2.5千克,单尾重量超过2.5千克的可留取一尾,超出部分应当及时放回原水体。
(二)防范外来物种入侵。钓获外来物种的,不得擅自放生,应当及时上报渔业主管部门进行处理,防止外来物种入侵破坏本地生态系统。(广元常见的外来水生生物有:清道夫、罗非鱼、太阳鱼、加州鲈、斑点叉尾鮰、鳄雀鳝、鳄龟、牛蛙、巴西红耳龟等)
(三)保护珍稀濒危物种。误钓国家和省级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幼鱼、怀卵亲鱼的,应当立即放回原水体,不得伤害或者交易。钓获国家、省级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拒不放回原水体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广元常见的保护珍稀濒危物种有:大鲵、多鳞白甲鱼、四川白甲鱼、岩原鲤、长薄鳅、胭脂鱼、乌龟等)
(四)严禁交易钓获物。休闲垂钓的渔获物严禁对外交易售卖,不得进行以营利为目的的垂钓活动,有交易行为的视为非法捕捞。收购、销售垂钓渔获物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第八十六条,没收渔获物及其制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构成非法捕捞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七十八条,没收渔获物、违法所得和渔具,并处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五、严格遵守饵料使用规定
严禁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钓饵、窝料和添加剂以及鱼虾类活体水生生物饵料、窝料进行垂钓。特别提醒广大钓友,地西泮(又名安定)属于国家严格管制的第二类精神药品,在鱼体内代谢极为缓慢,残留期长,长期食用含有地西泮残留的鱼类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请广大钓友不购买、不使用含有地西泮或标注“DXP”等有毒有害的饵料、窝料,自觉抵制来路不明的“强效窝料”“特效饵料”。使用泥鳅等活体水生生物或有毒有害物质作为饵料、窝料进行垂钓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七十七条、第七十八条,没收装置、器具、有毒物质、渔具、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并处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六、自觉爱护水域生态环境
广大钓友在休闲垂钓过程中,要自觉树立生态保护意识,杜绝随意丢弃残饵、塑料袋、饮料瓶等生活垃圾,做到“人走场净、垃圾带走”。严禁向水域倾倒杂物、排放污水,坚决不损毁河岸绿植、不破坏水生生物栖息环境。自觉践行低碳环保、文明垂钓理念,以点滴行动守护河道水质、保护水域生态,共同营造水清、岸绿、景美的河湖生态风貌。
七、切实注意自身安全防护
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始终把人身安全放在首位。首先选择管理规范、有安全保障的钓场进行垂钓。野外垂钓时科学选择垂钓点位,远离陡坡河岸、高压线下、河道深潭、山洪易发、滑坡临水等危险区域。每次出钓建议结伴而行,随身携带自动充气救生衣(圈)等便携式救生器具,相互照应,不独自前往偏僻无人河段。垂钓前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和水位信息,不在夜间、汛期、暴雨大风、雷电等极端天气垂钓,遇水位暴涨、河水突涨等险情立即撤离,不贪恋渔获冒险停留,做到平安出钓、安全归家。
八、主动践行生态守护责任
垂钓爱好者亲近自然、乐享山水,更是水域生态环境和水生生物资源的守护者,希望广大钓友秉持共治共享理念,主动担当社会责任,在严格规范自身垂钓行为、自觉爱护鱼类资源、保护自然生态环境的基础上,主动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积极劝导家人、朋友及身边垂钓爱好者自觉遵守休闲垂钓相关规定,共同抵制各类不文明、不合规的垂钓行为。对发现使用禁用钓具、方法、禁用饵料垂钓,以及电鱼、毒鱼、炸鱼、非法网鱼等各类破坏渔业资源的违法违规行为,要敢于及时制止、积极监督举报,主动配合农业农村、公安等部门开展执法监管工作,携手打击违规垂钓和非法捕捞行为,共同守护好广元优质水域生态资源。
广大钓友朋友们,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是我们共同的宝贵财富,需要大家共同呵护。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自觉遵守渔业法律法规,规范垂钓行为,文明垂钓、安全垂钓、绿色垂钓,用每一次合规的出竿守护广元的绿水青山,用每一次文明的行动展现新时代钓鱼人的风采!
渔政举报热线:
苍溪县农业农村局:18882422233
旺苍县农业农村局:0839-4202695
剑阁县农业农村局:0839-6601929
青川县农业农村局:0839-7201132
利州区农业农村局:0839-3307037
昭化区农业农村局:0839-8722091
朝天区农业农村局:0839-8622389
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农村(工作)局:0839-3218901
监督热线:
广元市农业农村局:0839-3267195
一审:渔业渔政管理科
二审:张友钊
终审:石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