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募岗位及人数
公开招募特聘农技员3名。
二、招募条件
(一)特聘农技员招募对象须具备以下条件:
1.优先招募粮油种植行业从业人员。
2.有较高的技术专长和科技素质,有丰富的农业生产实践经验。
3.热爱农业农村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
4.招募对象为:特聘对象为“土专家”、“田秀才”、“三支一扶”计划中涉农毕业生、新型经营主体技术骨干、科研教学单位一线服务人员等。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申报: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委监委机关立案调查的人员。
2.非农业科研院所在职在编的机关事业人员。
3.其他不能履职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名的人员。
三、特聘期限:
聘用期限为5个月。聘用时间以签订的《聘用合同》为准。
四、特聘报酬:
按照每月1666元的补助标准发放劳务费,特聘农技员完成服务任务后一次性兑付,未完成服务任务不予兑付劳务费。
五、招募程序聘用程序。
①区农业农村局发布招募信息→②个人报名申请→③资格审查→④面试(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多于3人时增加面试环节)→⑤结果公示(在区农业农村局公示栏)→⑥确定人选→⑦签订服务协议(合同)。若公示期出现参聘者自愿放弃或任何不符合聘用要求的情况,则按照分数从高到低依次择优聘用公示期合格人员。
六、工作任务
1.开展实地技术指导服务。以实际解决技术难题为目标,提供实地技术指导、咨询服务、一对一指导帮扶服务等,为花溪区粮油产业发展起到生产样板、示范作用,具体任务以服务协议或合同内容为准。
2.开展线上技术指导服务。特聘农技员要下载使用中国农技推广APP使用,围绕花溪区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重要农时和防灾减灾技术服务等重点任务,在线开展业务培训、问题解答、咨询指导、互动交流、技术普及等农技服务。
七、特聘农技员的管理及考核
一是由区农业农村局与特聘农技员签订《服务协议》或《服务合同》,明确细化服务内容、服务对象、服务数量、服务效果等。
二是负责对特聘农技员招聘、使用和管理,以服务对象的满意率、解决服务产业发展实际问题等为主要考核指标综合考评,对特聘农技员服务效果进行绩效考核,并制定《特聘农技员管理办法》。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服务期满后,特聘农技人员按照特聘农技员管理办法、服务协议或合同提交考核资料,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发放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