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职业道德和政治素质,廉洁自律,遵纪守法,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评审职责;
2.健康状况良好,在时间和精力上能够胜任评审工作,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3周岁;
3.熟悉农业农村项目评审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划、技术标准和管理制度;
4.具备参加评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
5.经过培训能够掌握电子化评审技能;
6.无科研失信、学术不端或相关违纪违法记录;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专业与资质要求
1.本次专家征集主要面向农业农村科技类和产业类竞争性项目评审需求。其中,科技类包括“三农九方”、产业团队等项目,产业类包括“土特产富”、片区组团、农业“双强”等项目。专家研究方向涵盖上述项目评审所需的农业技术、农业工程、农业农村管理等领域。具体包括:
农业技术领域:作物栽培、粮油、蔬菜、果品、茶叶、蚕桑、食用菌、中药材、花卉、植物保护、土壤肥料、畜牧、兽医、水产养殖、农产品加工与质量安全等;
农业工程领域:农业机械化、农业环境工程、农业生态、农村能源、水产(渔业)工程、农业信息管理、农田建设工程、农产品加工食品工程、农产品冷链流通工程等;
农业农村管理领域:乡村运营、乡村治理、乡村人才培养、农业农村政策法规、农村金融保险、农业农村项目管理、国有农场管理、农业农村发展规划、农村合作组织管理、财务审计、绩效评价等。
2.专业技术人员需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同等专业技术水平(如取得高级职业资格;具有中级职业资格且从事相关专业工作8年以上;具有博士学位且从事相关专业工作5年以上),业务管理经验丰富的行政管理人员也可申报。
二、入库方式
坚持公开透明、专业相符、能力匹配、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等广泛征集,择优遴选入库。
(一)申请方式
专家入库采取单位推荐、定向邀请和个人自荐三种方式,以单位推荐和定向邀请为主。
1.单位推荐:各推荐单位统一组织推荐,按照要求对本单位专家相关资质审核把关。
2.定向邀请:根据评审工作需要,可由厅相关业务处室(单位)邀请相关专家直接入库。
3.个人自荐:由个人直接申请,并提交必备的佐证材料。
(二)报送方式
单位推荐需提交《专家申请表》(附件1)和《专家申请名单汇总表》(附件2)word版及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sxmfwzx@163.com,邮件标题以“专家入库申请+单位”命名;定向邀请由厅相关业务处室(单位)直接提交《专家申请名单汇总表》至联络人浙政钉;个人自荐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搜索“浙农惠”,通过“专家入库”模块,填报相关信息并提交必要佐证材料申请入库申报。申报截止日期为2026年6月25日。
三、遴选入库
省农业农村厅组织相关业务处室对申请人的专业能力、实践经验、工作业绩等进行综合审核,确定拟入库专家名单,并在省农业农村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正式纳入全省财政支农资金竞争性项目评审专家库。
四、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应确保申报材料真实有效,推荐单位加强核查核实。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库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
(二)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建立“能进能出、优存劣汰”机制。入库专家应严格遵守评审纪律,履行评审职责,接受履职评价和信用管理。
(三)厅相关处室(单位)组织发动本领域内符合条件的专家申报,协助做好推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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