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是我国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年份。这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与每一位乡亲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依据《全国农业普查条例(2026年3月20日)》,市统计局梳理了乡亲们最关心的十个问题,并严格引用条例原文为您一一解答。
01
为什么要开展农业普查?
“农业普查的目的,是全面掌握我国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基本情况,为研究制定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并为农业生产经营者和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
02
哪些人需要接受普查?
“农业普查对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下列单位和个人:(一)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二)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三)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四)村民委员会;(五)乡镇人民政府。”
03
普查都查些什么行业?
“农业普查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辅助性活动。”
04
具体查哪些内容?
“农业普查内容包括:农业生产条件、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农业土地利用、农村居民生活、农村劳动力及就业、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情况。”
05
采用什么方式普查?
“农业普查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国务院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可以决定对特定内容采用抽样调查、遥感测量等方法。农业普查应当充分利用行政记录、社会大数据等资料。”
06
我该怎么配合普查?
“农业普查对象应当如实回答普查人员就农业普查有关问题的询问,按时填报农业普查表、提供农业普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农业普查资料,不得迟报、拒报农业普查资料。”
07
怎么确认普查员身份?
“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执行农业普查任务时,应当出示普查指导员证或者普查员证;未出示的,农业普查对象有权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08
普查什么时候进行?
“农业普查每10年进行一次,尾数逢6的年份为农业普查年度,标准时点为农业普查年度的12月31日24时。”
09
数据会泄露吗?
“普查办公室、普查人员对在农业普查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不得泄露或者向他人非法提供;对在农业普查工作中搜集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农业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
农业普查,利国利民。让我们携手合作,依法如实申报,共同为描绘我市农业农村现代化新篇章贡献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