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需要,南雁镇人民政府第四次农业普查办公室(以下简称“四农普”)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四农普”工作人员(镇级普查指导员)2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有一定的独立工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善于沟通。
2、年龄:40周岁以下(有普查工作经验的适当放宽),男女不限。
3、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户籍要求:平阳县户籍,住所在南雁镇的优先。
5、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具备电脑和平板电脑基本操作技能。
二、录取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报名、资格确认、面试(报名+面试)等程序确定录用人员。
三、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6月20日。
四、报名方式
根据下方二维码进行网络报名
咨询电话:0577-63831090(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五、资格审核及面试
按报名条件要求,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条件的人通知参加资格复审及面试。面试人员持本人简历、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毕业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及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2张进行资格复审及面试,面试地点时间另行通知,择优录用。
六、报名人员提供的证件、资料应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取消资格。
七、工资待遇
1、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2、实行临时制用人方式,聘用期限:录用后至完成南雁镇“四农普”工作基本结束。
3、待遇按照南雁镇普查临时用工待遇执行。
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南雁镇人民政府第四次农业普查办公室。
南雁镇人民政府第四次农业普查办公室
202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