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十五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
2026年5月26日
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十五五”规划
农业农村现代化关系中国式现代化全局和成色。“十五五”时期是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关键时期。为科学引领未来五年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更好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四中全会部署,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并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锚定建设农业强国目标,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为总抓手,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协同推进农业现代化与农村现代化。统筹发展科技农业、绿色农业、质量农业、品牌农业,建立健全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机制,加快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力争到2030年,农业现代化基本实现、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取得重大进展,为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打下坚实基础。
到2030年目标: 粮食及重要农产品的供给保障能力稳步提升,粮食安全基础更加稳固,农业的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持续增强。脱贫攻坚成果得到全面巩固,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机制更加完善。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大幅提高,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取得重要突破。将农业建成现代化大产业取得积极进展,农民收入保持较快增长。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步伐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城乡融合发展实现新突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升。农村改革稳步推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成效显著。
到2035年远景目标: 乡村全面振兴取得决定性成果,农业现代化基本实现,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农业强国建设取得实质性成效。
(一)夯实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基础。 统筹抓好产量产能、生产生态、增产增收。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加力推进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主攻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推动良田、良种、良机、良法集成增效。健全大豆产业全链条支持长效机制。完善种粮农民收益保障和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强化价格、补贴、保险等政策协同,实施粮食产销区省际横向利益补偿,保持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价格在合理区间。完善化肥储备管理。加强粮食购销与储备管理,提升粮食流通效率。巩固新疆优质棉花生产,提高糖料作物良种化和机械化水平,推进天然橡胶老旧胶园更新改造。完善生猪产能综合调控,推动畜牧业节本提质增效,加快发展饲草产业,促进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增强奶业竞争力。认真组织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
(二)优化农产品供给结构,提升质量效益。 科学调整粮食品种结构与区域布局,稳定稻谷、小麦生产,提升玉米、大豆产能,多渠道扩大食用油来源。推动农业发展从单纯追求产量转向产量与品质并重,增加优质食味稻、强筋弱筋专用小麦、高产高油大豆等供给,提供更多营养、健康、风味俱佳的农产品。健全农业标准体系,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建立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品质评价与质量分级机制。
(三)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 坚持农林牧渔并举,全方位、多渠道开发食物资源。促进“菜篮子”产业提质增效,推动蔬菜、水果、茶叶产业优质发展。发展大水面生态渔业和稻渔综合种养,推进深远海养殖和现代化远洋捕捞。深入实施设施农业现代化提升行动。发展林下经济,壮大林草产业和食用菌产业,积极开发新型食品资源。
(四)强化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 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统筹优化农用地布局,严格规范占补平衡,对补充耕地质量进行严格验收。分区分类、高质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完善项目立项、建设、验收和管护机制,建立健全以项目法人责任制为核心的工程质量监督体系。加强大中型灌区现代化改造,确保高标准农田渠系与灌区骨干工程有效衔接。实施新一轮黑土地保护工程,提升耕地有机质含量,加强酸化耕地治理,稳步推进盐碱地综合利用。
(五)增强农业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发展韧性农业,提高气象、水文、地质灾害的监测预报预警精准度。加强防洪排涝抗旱设施建设,持续开展农田沟渠整治、中小河流治理和平原涝区治理。完善农机应急救灾设施装备,健全应急机具配置和调用机制。加快补齐烘干、仓储等设施短板。强化病虫害统防统治和重大动物疫病联防联控。提升渔业本质安全水平。
(六)提升农业对外投资与贸易合作质量。 推进农产品进口来源多元化,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农业企业,促进贸易与生产协调发展。支持扩大优势特色农产品出口,大力发展农业服务贸易,拓展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农业合作。积极参与国际粮农治理。
(七)精准做好监测识别。 建立统一规范、精准识别、动态调整的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监测体系,精准认定帮扶对象,分类落实帮扶措施。对原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实施分类管理,持续巩固“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成果。统筹做好防止返贫致贫对象与农村社会救助对象的监测识别,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帮扶范围。
(八)健全常态化精准帮扶政策体系。 强化开发式帮扶,同时发挥社会救助的兜底保障作用,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分类推进现有产业的巩固、升级、盘活、调整,推动主导产业全链条发展,健全帮扶项目资产长效管理机制。持续做好就业帮扶,优化“雨露计划+”项目,深入实施乡村工匠培育工程,常态化开展“志智双扶”行动。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完善农村低保标准的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
(九)分层分类帮扶欠发达地区。 将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作为欠发达地区的主要帮扶单元,继续给予集中支持,完善相关支持政策和激励约束机制。继续开展东西部协作、中央单位定点帮扶、驻村帮扶,深入实施“万企兴万村”行动和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行动。加强易地搬迁后续扶持。
(十)加强农业科技原始创新与核心技术攻关。 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强化跨学科跨领域协同,力争在农业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上取得决定性突破。加强农业基础研究的战略性、前瞻性、体系化布局,探索长周期资助模式,推动产出更多标志性原创成果。培育壮大农业领域的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加快先导性产业规模化发展。
(十一)提高农业科技创新能力与成果转化水平。 统筹国家农业科技战略力量,加快构建梯次分明、分工协作、适度竞争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强化有组织的科技攻关。充分发挥国家实验室和农业领域全国重点实验室的作用,优化农业科研院校的定位与布局。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更多承担国家急需的科技攻关任务,培育壮大农业科技领军企业。培养造就农业战略科学家、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建强青年农业科技人才队伍。推进农业科技成果集成转化,健全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实现农民生产需求与技术服务精准对接。加强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探索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与企业培育的有效机制。
(十二)加快推进种业振兴。 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加强种质资源精准鉴定、基因挖掘与改良创制,健全商业化育种体系,梯队培育国家种业阵型企业,加快选育突破性品种。稳步推进水产新品种审定制度改革。推进国家育制种基地建设。严格保护种业知识产权,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套牌侵权等违法行为。推动生物育种产业化应用。
(十三)创制应用先进适用农机装备。 推进高端智能、丘陵山区适用农机装备的研发与应用。分类培育农机装备领域的龙头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支持企业加强生产线技术改造和数字化转型,建强农机装备领域先进制造业集群和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体系化推进新能源农机装备的技术研发、产业协同和基础设施建设。有序发展农业农村领域的低空经济。加强现代设施农业装备自主研发,分类有序推进老旧设施更新改造。实行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的“优机优补”、“有进有出”以及老旧农机报废更新政策。
(十四)推进人工智能应用与智慧农业发展。 加快农业人工智能的技术创新、应用场景拓展和产业生态构建。统筹部署农业农村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大规模、多模态、高质量数据集,完善数据标准和规范,发展农业农村领域的数智化政务服务和数据产业。加快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软硬件产品,提升算力水平。健全天空地一体化的农业观测网络。深挖农业农村数字生产力,引导各类主体加快农业数智化升级。
(十五)培育壮大乡村特色产业。 实施乡村特色产业提升行动,发展特色种养、特色食品、特色手工制品。培育乡村新产业新业态,推动农业与文化、旅游、教育、康养、体育等产业深度融合,打造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培育“小而美”的乡村文旅业态。实施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工程,加快农村电商迭代升级,规范发展农产品直播带货,推进“数商兴农”。
(十六)推动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 健全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体系,加强农产品产地加工设施建设,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培育壮大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做好“粮头食尾”、“畜头肉尾”、“农头工尾”的增值文章。因地制宜加强产地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引导有条件地区整县提升冷藏保鲜设施的标准化、智慧化、绿色化水平。
(十七)多措并举促进就业创业增收。 完善农民工就业扶持政策和公共就业服务体系,鼓励技工院校和培训机构面向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大力发展乡村人力资源服务,充分释放养老、家政、托幼、物流等社会服务领域的就业潜力。实施农村创业服务提升行动,引导创业项目与金融机构、科研单位精准对接,激励各类人才下乡服务和创业,因地制宜培育农创客。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实施城乡居民增收计划,有效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缩小城乡、区域、群体间的收入差距。
(十八)多措并举扩大乡村消费。 推动农村商品消费扩容升级,支持新能源汽车、智能家电、绿色建材下乡,健全农村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完善农村商贸物流体系,推动生产经营主体与电商平台、商超餐饮企业、供销集市等合作,促进农产品产供销精准对接。实施县域商业提质增效行动,推进“千集万店”改造提升。扩大农村服务消费,培育丰收市集、赛事演出、休闲露营等乡村消费新场景,拓展健康、养老、托幼等消费。
(十九)推进县域经济发展与城乡融合。 发展县域富民产业,因地制宜培育农业强县、工业大县、旅游名县,推动兴业、强县、富民一体发展。促进城乡要素双向流动,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统筹县域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推动县域基础设施一体化规划建设管护,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投入的长效保障机制。科学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行由常住地登记户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制度。依法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探索建立自愿有偿退出机制。稳步提高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比例,推动更多城市将符合条件的未落户常住人口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
(二十)加强农业资源节约与生态保育。 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持续实施好长江十年禁渔和海洋伏季休渔。强化农业节水增效,完善制度政策体系,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进黄河流域农业深度节水控水。因地制宜在地下水超采区等区域开展耕地休耕。加强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健全外来入侵物种的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和综合防控体系。开展新一轮农业资源调查与区划,推进农业资源数据共建共享。
(二十一)推行农业绿色生产方式。 推进化肥精准施用,推广应用高效低毒低残留新型农药,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常态化推进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整治水产养殖中的滥用药行为。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粪肥就近还田、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开展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整治,扎实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加快推广镉低积累水稻等适用品种和技术。实施农业农村减排固碳行动。
(二十二)促进农业生态价值转化。 探索农业生态资产确权,开展农业相关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实施农产品碳足迹管理,推进农业领域碳交易。加力推进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发展绿色低碳产业链,促进加工减损增效、流通降本增效。加强农业绿色发展水平的监测。
(二十三)统筹优化村镇布局。 顺应乡村人口变化和村庄格局演变趋势,提高乡村规划的实用性和质量,结合实际细化村庄分类,合理确定建设重点和优先序,强化乡村空间设计和风貌管控。支持有条件的地区选择位置相邻、功能相近、产业相联的村组成片区,推进规划共绘、设施共建、服务共享、环境共美。因地制宜、稳妥有序地优化乡镇规模和布局。协同推进县域国土空间治理,稳步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
(二十四)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管护。 实施农村现代生活条件补短板工程,创造乡村优质生活空间。开展新一轮农村公路提升行动,推进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高质量发展。分类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集中供水规模化、小型供水工程规范化建设,有序推行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建设多元互补的现代农村能源体系,推进农村电网巩固提升,扩大农村充电设施覆盖范围。支持农村寄递物流设施共建共享,推动客货邮融合发展。推动现代宜居农房建设,新建和改造提升乡村应急避难场所,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基础设施。实施数字乡村高质量发展行动,提升乡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因地制宜完善乡村建设实施机制,落实乡村建设任务清单和项目库管理制度,健全农村基础设施管护长效机制。加强林区、垦区、牧区的基础设施建设。
(二十五)持续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实施新一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着力解决农村改厕、垃圾围村等问题。推进生活污水有效治理,基本消除农村黑臭水体。深入开展农村地区爱国卫生运动。推进村庄绿化美化亮化,突出地域特色和乡土气息开展村庄微改造,加快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
(二十六)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水平。 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优化城乡学校布局,改善县域普通高中和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保留并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和幼儿园,办好农村特殊教育。加强县域教师队伍统筹配置,深入实施“优师计划”、“银龄讲学计划”、“特岗计划”。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推进重点中心乡镇卫生院提质升级,优化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布局,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保障,基本实现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全覆盖。完善基本医保参保长效机制,合理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稳步提高医保基金在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的使用比例。推动养老服务扩容提质增效,以居家养老为基础,大力发展互助性养老服务。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推动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加强对农村孤寡老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残疾人、精神障碍人员等的探访关爱,及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二十七)加强乡村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 强化农村基层组织体系建设,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加强农村党员教育培训,严格农村基层干部管理监督,落实村干部基本报酬保障。推进自治、法治、德治融合,创新村级议事协商机制,因地制宜开展乡村法律顾问工作,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创新务实管用的乡村治理方式。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常态化开展农村扫黑除恶。发挥村规民约引导作用,推进移风易俗,持续整治农村高额彩礼等问题。完善宗亲组织和宗祠的规范管理制度机制。加强农村思想政治工作,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丰富乡村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因地制宜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办好中国农民丰收节。
(二十八)完善农业农村投入机制。 健全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确保乡村振兴投入力度不断增强。将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的优先保障领域,用好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债券等资金渠道,加强乡村振兴资金全链条监管,严肃查处弄虚作假、挤占挪用等问题,提升财政支农政策效能和资金效益。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加大农业农村中长期贷款投放,发展农村数字普惠金融,推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发挥农业保险的风险保障作用,支持发展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提高理赔效率。引导民间投资依法规范有序投入乡村振兴,丰富资本市场服务涉农主体的方式,鼓励以市场化方式设立乡村振兴基金,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债融资用于乡村振兴领域。
(二十九)稳慎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步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的试点工作。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健全承包地经营权流转价格形成机制和管理服务制度。加强农村宅基地规范管理。节约集约利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有序推进入市改革。依法盘活利用闲置土地和房屋,分类保障乡村发展用地。深化集体林权、农垦、供销社等改革。
(三十)健全现代农业经营服务体系。 提高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质量,完善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挥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的作用,将先进适用的品种、技术、装备引入小农户,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政策与带动农户增收挂钩的机制,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质增效带动小农户增收行动,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严格控制农村集体经营风险,推进农村产权交易市场规范化建设,保障农村妇女平等享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各项权益。
(三十一)发展壮大乡村人才队伍。 实施“神农英才”计划,深化涉农高校教育教学改革,以需求为导向加快新农科建设,推动涉农专业人才定向培养。实施新一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推进乡村巾帼追梦人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乡村振兴青春建功行动。加快培育高素质农民,加强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建设。实施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加强农业农村高技能人才的培养选拔。提升乡村治理人才的能力素质。
(三十二)健全党领导农村工作的体制机制。 实行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坚持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强化乡村振兴责任制落实。选优配强乡镇领导班子,优化村“两委”班子特别是带头人队伍,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完善向重点乡村常态化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制度,培养储备后备力量。
(三十三)健全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的长效机制。 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分类有序、片区化推进乡村振兴,因地制宜健全政策体系、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发挥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的引领作用。扎实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健全社会力量服务乡村振兴的长效机制,实施社会组织帮扶合作重点项目。完善农业农村法律规范体系,鼓励地方因地制宜加强特色立法。加强农业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改善执法装备条件,建设专业化、现代化、高素质的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强化法治监督,加强农业农村普法工作。
(三十四)强化实绩考核与监测评估。 加强省级党委和政府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绩考核,完善考核方式,提高考核的针对性和科学性。开展农业农村现代化进展和水平的监测,强化规划实施的年度监测分析、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全过程管理,制定年度任务清单和工作台账,跟踪督促规划任务落实。重大事项及时按程序向党中央、国务院请示报告。
来源:新华社
编校:李德网
发布:高长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