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受理范围
(一)高标准农田建设突出问题
2019年以来全市已建、在建、待验收高标准农田项目,重点聚焦项目规划设计、招标投标、工程质量、资金使用、竣工验收、管护利用、基础数据等方面问题,主要包括:
1.规划设计问题。项目选址不符合客观实际和群众意愿,硬上项目,后期造成设计成果脱离实际、设施闲置;工程设计征求意见走形式,导致设计不合理,增加或减少建设内容;在禁止区内建设等行为。
2.招标投标问题。设置排斥性、限制性条款,或者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标准,排斥、限制潜在投标人;应招未招、拆分规避;标段划分不合理、过小过散;围标串标、违法分包转包等行为。
3.工程质量问题。不按图纸施工,降低标准、缩减工程量,建材检验流于形式,偷工减料,造成灌排设施、田间道路、护坡等工程质量不达标,肥料以次充好、以发代施;监理走过场、吃拿卡要、与施工单位串通勾结,弄虚作假,擅自变更建设内容、虚增工程量等行为。
4.资金使用问题。资金挤占挪用滞留、拖欠工程款、虚报骗取、支付不规范、拨付不及时等行为。
5.竣工验收问题。验收程序不规范、未查验全部资料、未覆盖全部设施、未到现场验收、虚假验收、发现问题不交办整改等行为。
6.管护利用问题。乡镇未将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列入履职清单,未及时办理移交手续;管护机制缺失,管护主体责任悬空,设施损毁无人管;用途管控不严,存在撂荒、“非农化”“非粮化”、违规占用等行为。
7.数据管理问题。空间数据不完善、图斑数据错误、项目范围与最新地类信息不一致,上图入库信息与实际建设情况不一致,虚报面积、数据造假或不准确等。
(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
围绕全市农村集体“三资”(资金、资产、资源)在民主决策、合同管理、资产移交、资金使用、工程项目、劳务用工等全流程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
1.集体经济收入核算弄虚作假问题:通过签订虚假合同、与关联方虚构经济业务、资金到账后变相返还等资金“过账”行为,村集体收入统计造假、虚构收入套取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
2.违规签订经济合同问题:超长期、超低价处置或转让资产资源;未经民主决策、审批、公示程序,在资产资源发包、租赁等合同中存在不按规定签订合同,合同价格明显偏低等问题,特别是无偿占用、优亲厚友、暗箱操作、利益输送等行为。
3.帮扶项目资产确权移交到村未落地问题:帮扶项目资产没有按程序做好权属确认、价值评估、事实移交等工作;存在未按程序处置帮扶项目资产等问题。
4.违规出借村集体资金问题:未按规定履行民主决策及审批程序,违规出借村集体资金,村干部长期拖欠村集体资金挂账不还;其他个人、组织拖欠村集体资金等问题。
5.违规举债问题:未经民主决策和审批程序擅自举债;违规举债兴办公益事业、以虚假债务核销不合理开支等行为。特别是吃喝招待、请客送礼、滥发补助、人情往来等形成的债务及因购买理财产品、投入平台公司等形成债务的行为。
6.集体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财务信息不公开、选择性公开、重大经济事项未履行民主决策程序或履行程序不规范等问题。白条入账、侵吞、挪用、截留、套取村集体资金等问题。
7.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村级各类工程项目立项、决策、发包、实施、验收全流程管理不规范问题。未签订规范施工合同、工程质量管控不严、工程进度滞后、竣工验收不及时、不规范,资料归档不完整等情形;工程项目未履行民主决策程序、未按规定进行询价或招标投标;利用工程项目套取集体资金、收受贿赂、优亲厚友等问题。
8.劳务用工管理不规范问题:未经民主决策程序擅自安排村级劳务用工、虚增用工人数、虚报冒领劳务报酬,劳务用工未签订用工协议、劳务报酬发放不规范等情形。劳务用工中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问题。
(三)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
全市财政惠民惠农补贴资金、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乡镇财政资金使用监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包括:
1.资金使用方面。不按资金分配管理制度分配资金,搞人情分配、随意分配、无原则分配;截留挪用、虚报冒领、套取骗取资金;资金投向负面清单、超范围超标准使用资金;违反资金使用规定,擅自变更用途,违规建设楼堂馆所等问题。
2.招标投标方面。投标人相互串通、虚假投标、借用资质投标;招标代理机构违规操作、泄露涉密信息、协助围标串标;评标专家不公正评标、违规打分、与投标人利益勾连;行政主管部门及工作人员违规干预插手招投标活动,为特定对象“量身定制”招标条件;中标单位将工程层层转包、违规分包,或将工程肢解后以分包名义变相转包给无资质单位或个人等问题。
3.项目质量方面。不按设计施工、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材料设备;工程监理缺位失责、流于形式,未及时发现和制止质量隐患;项目竣工验收走过场,未完工即验收、降低标准验收、资料造假验收;项目建成后因质量问题无法正常运行,且长期得不到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等问题。
4.资产管理方面。资产后续管护不到位,导致长期闲置废弃或低效运行,未能有效盘活利用;经营主体拖欠村集体和农户分红数额大、时间长,损害群众利益且未有效解决等问题。
5.责任落实方面。监管责任落不实,该把关不把关、该到现场不到现场,只监督不负责,遥控指挥导致资料与实际“两张皮”;利用职权在项目资金使用监督中搞利益输送、收受回扣礼金;利用职务影响为亲属或特定关系人承揽项目、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
二、投诉举报渠道
(一)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电话:12345
(二)属地专项投诉举报电话
1.陇南市农业农村局
①高标准农田建设突出问题举报电话:0939-8210039
举报地址:陇南市武都区东江新区财政大厦 316 室(邮编:746000)。
②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举报电话:0939-8260896
举报地址:陇南市武都区东江新区财政大厦 308 室(邮编:746000)。
③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举报电话:0939-8262232
举报地址:陇南市武都区东江新区财政大厦 314 室(邮编:746000)。
2.各县区农业农村局
武都区农业农村局:0939-8652006
宕昌县农业农村局:0939-6121740
文县农业农村局:0939-5522637
康县农业农村局:0939-5121693
成县农业农村局:0939-3207988
徽县农业农村局:0939-7521482
西和县农业农村局:0939-6628995
礼县农业农村局:0939-4421024
两当县农业农村局:0939-7121534
三、相关工作提示
欢迎广大农民群众、“三农”从业者以及社会各界人士通过电话、来信或来访方式积极提供上述受理范围问题线索,为快速高效开展线索核查工作,提供线索应尽量详细,包括违法行为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证据(如照片、视频、票据等),确保内容真实,不得捏造、诬告,违者依法担责。鼓励实名举报,附姓名、联系电话,以便及时沟通联系反馈结果,我们将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共同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陇南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