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福永委员建议,一是创新发展模式。以中俄两国政府为主导,以我国现有在俄设施条件、发展前景较好的农业合作园区为基础,以中方投资企业或中俄双方企业共同参与的联合体为主体,以俄远东地区滨海边区、阿穆尔州、哈巴罗夫斯克、犹太自治州等四个重点州区为核心建设区,辐射带动新西伯利亚和贝加尔湖地区等俄内陆地区,建立发展思路明确、管理模式先进、中俄双方政策支持有力的试验探索型中俄农业合作试验区。先期主要以大豆、玉米、小麦等作物种植为主,逐步开展畜禽养殖、优良品种选育、农资农机具配套、仓储物流建设和跨境粮食加工贸易等全产业链建设,形成较完善的境外农业合作产业聚集区。
二是加大政策供给。中俄双方在试验区开展政策试验,参考中俄双方农业开发补贴标准,确保两国国内享受的种粮、大豆、农机、高标准农田、水利建设等补贴,在试验区都能得到落实。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加强中俄双方金融机构合作,以授信或联合出资模式提供低息信贷产品、保险服务,给予贷款贴息、保费补贴,解决试验区开发建设巨额资金需求。协调俄方支持我国入驻开发企业享受远东跨越式发展区、符拉迪沃斯托克自由港等优惠政策。对试验区返销国内的特定农产品,在配额和关税方面给予特殊优惠政策。
三是完善服务平台。建立信息咨询平台,提供法律、法规、政策以及技术贸易等咨询服务。建立农资、农机作业服务平台,提供代耕、代种、代管、代收服务。设立科技服务平台,简化大豆等品种审定和注册程序,支持在试验区内开展大豆等作物品种研发合作、培育示范和推广等。建立通关服务平台,给予农机具和配件进口关税优惠,农机租赁免除保证金,减免农药首次登记费用。建立劳务人才服务平台,简化劳务大卡审批程序,降低技术人才劳务大卡申领门槛。建立农产品回运服务平台,简化农产品商检和海关通关流程,完善物流体系。
四是高位推动落实。将试验区建设纳入中俄元首会谈日程,列为中俄“一带一路”与欧亚经济联盟对接、构建“中俄经济共同体”战略合作的重要项目,由中俄高层推动,地方政府与相关部门加快实施,重点支持发挥黑龙江对俄农业合作第一省份的主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