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十五五”规划》|(三十四)强化实绩考核和监测评估.
九、保障措施
(三十二)健全党领导农村工作体制机制。实行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坚持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强化乡村振兴责任制落实。选优配强乡镇领导班子,优化村“两委”班子特别是带头人队伍,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完善向重点乡村常态化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制度,培养储备后备力量。
(三十三)健全推动乡村全面振兴长效机制。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分类有序、片区化推进乡村振兴,因地制宜健全政策体系、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发挥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引领作用。扎实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健全社会力量服务乡村振兴长效机制,实施社会组织帮扶合作重点项目。完善农业农村法律规范体系,鼓励地方因地制宜加强特色立法。加强农业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改善执法装备条件,建设专业化、现代化、高素质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强化法治监督,加强农业农村普法。
(三十四)强化实绩考核和监测评估。加强省级党委和政府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完善考核方式,提高考核针对性和科学性。开展农业农村现代化进展和水平监测,强化规划实施年度监测分析、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全过程管理,制定年度任务清单和工作台账,跟踪督促规划任务落实。重大事项及时按程序向党中央、国务院请示报告。
来源:中国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