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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发渔业公司起捕销售优质虹鳟鱼苗种

  • 2026-10-19 02:28:26
农发渔业公司起捕销售优质虹鳟鱼苗种

6月1日,湖北农发渔业科技有限公司钟祥虹鳟鱼养殖基地组织开展优质虹鳟鱼大苗种的起捕工作。工作人员分工协作,有序开展拉网、筛选、分拣、称重、装车,3000余斤体质健壮、品相优良的虹鳟鱼苗将销往辽宁等地养殖市场,为虹鳟鱼养殖产业注入新鲜活力。

此次上市的虹鳟鱼苗种经过多阶段精细化培育,长势均匀、抗病能力强、成活率高,符合规模化养殖标准。作为华中地区现代化冷水鱼养殖示范基地,农发渔业公司深耕虹鳟鱼全产业链发展,依托得天独厚的冷水资源,搭配智能化养殖设备,构建起标准化、绿色化、可追溯的苗种培育体系。依托基地工厂化循环水养殖模式,全程严控水质、水温、投喂等关键环节,从源头保障苗种品质,凭借稳定的苗种质量优势获得养殖户的青睐。

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基地将坚持生态养殖、提质增效的发展方向,在持续优化养殖技术、提升苗种产能的同时,布局精深加工,延伸产业链条,聚力做强特色冷水鱼产业,赋能区域现代渔业高质量发展。

为进一步学习贯彻新《公司法》,发挥《公司法》在公司经营中的规范与指引作用,8月27日,湖北农发集团举办2024年第七期(总第二十二期)“以案释法”专题培训会。本次培训邀请农发实业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胡晓雅以“新《公司法》下董监高责任变化及应对”为题授课。

新《公司法》修订的一个显著变化是强化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义务,对董监高人员违反义务所承担的赔偿责任作出了更加清晰、细致的规定。本次会议围绕董监高人员的忠实勤勉义务,对股东抽逃出资的连带赔偿责任、执行职务过程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他人损害的赔偿责任、公司违法分配利润和违法减资的赔偿责任、“事实董事”“影子董事”相关规则等内容进行了深入解读。本次会议结合法律规定,对重点内容进行了案例延伸,并针对不同类型的法律风险提出了应对建议,具有较强的实践性。

会议指出,新《公司法》从公司资本制度、公司治理制度、管理层责任等方面对公司提出了更加规范、完善的要求,也从责任内涵、承担主体、对第三方责任、承担责任的方式等方面全方位地强化了董监高责任。董监高作为公司的主要管理者和监督者,其行为直接影响公司的利益,应当积极关注新公司法对其合规义务的重要影响,在公司的日常经营和管理活动中,做到忠实与勤勉履职,避免损害公司和第三人利益,从而承担赔偿责任。

集团法务审计部,各子公司法务、财务、投资、经管等相关业务人员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参加本次培训。

供稿 | 湖北农发渔业科技有限公司

湖北水产集团

微信号:hbsc-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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