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度农业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局属各事业单位,全区企事业单位:
根据《德阳市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基本条件》(德农人事【2023】17号)和《德阳市农业系列基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德农人事【2023】18号)文件精神,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开展2026年度农业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答辩和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 初级职称申报人员范围为:全区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或其他非公有制组织中从事农艺、畜牧、兽医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 非公有制组织农业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不受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限制,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的程序进行申报。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评审,由人事档案代理机构或工作地人社部门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申报条件
全区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严格按照《德阳市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德农人事【2023】17号、德农人事【2023】18号),《罗江区农业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基本条件》(德市罗农发【2026】12号)执行。
三、申报方式及程序
按照有关规定,本次采取网上申报、审核等方式,个人和单位可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办理。
- 个人申报 申报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按照要求如实填写、上传相关佐证材料。个人网上申报时间:2026年9月1日至9月15日17:00(逾期不得申报)。
- 单位审核 申报人上传资料由所在单位审核资料,所有上传系统的复印资料须由单位审核、签字,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和时间,加盖所在单位印章。申报人所在单位对上传资料逐一核实,对上传业绩成果、考核和实际贡献等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所在单位登录信息系统,对申报人资格和材料进行全面审核。
- 复审推荐 复审推荐按照管理权限逐级审核报送,主管部门要及时登录信息系统,对申报人资格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进行复审。按照程序于2026年9月30日前通过信息系统报送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不予通过并注明原因。个人补正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6日17:00(逾期视为放弃)
四、组织评审
申报材料复核合格后提交德阳市罗江区农业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评委会按照组织答辩、同行专家评审等程序进行。评审程序按照个人申报、单位(社会组织)推荐、申报受理、组织评审(答辩、评审等程序)、结果公示、评审结果确认及办理相关手续。
五、公示、发文
评审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通过举报投诉等方式发现的问题线索,由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调查核实,相关单位应积极配合。
评审结果公示结束后,区农业农村局将相关材料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发文。领取任职文件与《评审表》后,由用人单位人事部门存入个人档案,妥善做好任职文件和评审表的保管工作。职称电子证书可自行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或“四川人社”APP查询并下载。
六、答辩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