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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隐患大曝光!本期聚焦农业农村、民政领域

  • 2026-09-04 04:55:22
安全隐患大曝光!本期聚焦农业农村、民政领域

为扎实推进安全生产问题隐患“大排查、大曝光、大整治”行动,持续压紧压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预防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大邑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对农业农村、民政领域开展督导检查,发现了一批具有警示性、代表性的典型隐患案例,现曝光如下:

PART 1

【农业农村领域】

案例一

单位名称:成都华侨凤凰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问题隐患:沼气池入口未上锁管理。

危害分析:沼气池内积聚甲烷、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沼气池入口未落实上锁封闭管理,易出现人员误入、违规作业等问题,极易引发中毒窒息、爆炸等事故。

专家解读:依据《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规范》(GB 46768 -2025)5.6.1:存在可能危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的物料、能量及设备设施时,应采取隔断、封堵、关闭、移除等安全隔离措施,并上锁挂牌或设专人看管。

处置措施:县农业农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五条之规定,责令该单位立即对沼气池入口加装锁具,落实常态化上锁封闭管理。

案例二

单位名称:红邑肉牛养殖

问题隐患:储液池物理隔离防护缺失。

危害分析:储液池未设置牢固围挡、防护栏杆等物理隔离设施,行人、作业人员易意外靠近、失足滑落跌入池中,造成中毒、溺水等事故。

专家解读:依据《农业安全生产重点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5版(第二批)》附件1:畜禽粪污处理有限空间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中第四条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一)无安全防护设施或安全防护设施达不到防护要求。

处置措施:县农业农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五条之规定,责令该单位立即为储液池加装牢固防护围栏,并增设警示标志标牌。

案例三

单位名称:紫荆养殖

问题隐患:沼气池上方堆放大量可燃物品。

危害分析:沼气池长期蓄积易燃易爆气体,上方堆放大量可燃物品,一旦出现沼气泄漏,遇明火或静电火花,极易引发燃烧、爆炸事故。

专家解读:依据《农村户用沼气池安全操作管理规程》(DB51/T 2206-2016)第8章 安全管理 第2条:沼气池上不应堆放重物和进行剧烈振动活动。

处置措施:县农业农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五条之规定,责令立即清理沼气池上方全部可燃物品,并设置警示标志标牌。

案例四

单位名称:成都市西岭雪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问题隐患:饲料加工设备开关插座存在碳化、熔融现象。

危害分析:饲料加工区域粉尘浓度高、存在可燃物料,开关插座出现碳化、熔融现象,易造成线路短路、漏电、打火,电气火花极易引燃粉尘及可燃物,引发电气火灾、触电事故。

专家解读:依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规则》(GB 35181-2025)综合判定要素:6.5.5电气线路绝缘外护套有明显烧蚀、炭化、熔融等现象。

处置措施:县农业农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二条之规定,责令该单位立即更换存在碳化、熔融的开关插座。

案例五

单位名称:悦兴河畔(家庭农场)

问题隐患:饮水机未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危害分析:饮水机未装设漏电保护器,机身受潮、线路老化破损易发生漏电触电,人员触碰机身极易引发触电事故。

专家解读:依据《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安装和运行》(GB/T 13955-2017)4.4.1第f款:机关、学校、工厂等单位所有电源插座回路(不含壁挂空调)必须装末端漏保。

处置措施:县农业农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五条之规定,责令该单位立即增加漏电保护装置。

PART 2

【民政领域】

01

案例一

单位名称:成都市聚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问题隐患:楼梯口堆放杂物。

危害分析:楼梯口堆放易燃物品,遇明火易加速火势蔓延,并产生大量有毒烟气,养老机构老人行动迟缓、逃生能力弱,遇火情、险情时极易延误撤离,造成人员伤亡。

专家解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处置措施:县民政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二条之规定,责令该单位建立日常巡查机制,立即清理楼梯口所有杂物,确保疏散通道畅通。

02

案例二

点位名称:四川杏苑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问题隐患:床头违规使用移动式插线板。

危害分析:床头违规放置使用移动式插线板,其紧邻被褥衣物等易燃物品,极易因线路挤压破损、老化过载、接触不良等引发火灾。同时,私拉乱接线路易绊倒老人,严重威胁老人人身安全。

专家解读:依据《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四、严格消防安全日常管理(九)严格用电管理。养老机构应当选用符合国家规定的电气设备,严禁使用“三无”产品。电气线路敷设、电气设备安装和维修应当由具备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实施。电气线路敷设应规范,保护措施完好。在有可燃物的闷顶和封闭吊顶内明敷的配电线路,应当采用金属导管或金属槽盒布线。开关、插座和照明灯具靠近可燃物时,应当采取隔热、散热等措施。电热器具(设备)及大功率电器应与可燃物品保持安全距离,不应被可燃物覆盖。严禁超负荷用电,不得私拉乱接电线。应当定期对电气线路、电气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保养、检测电气线路和电气设备,并记录存档。

处置措施:县民政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二条之规定,责令该单位立即撤除老人床头所有违规移动式插线板,全面排查各类用电隐患。

03

案例三

点位名称:大邑县芳姐养老服务部

问题隐患:私拉乱接电线为电动车辆违规飞线充电。

危害分析:养老机构人员密集、可燃物多,院内私拉乱接电线为电动车飞线充电,无防护的飞线易老化破损、短路起火,电动车充电易发生热失控、自燃,产生高温极易引燃周边可燃物,造成火灾事故。

专家解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七条 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产品标准,应当符合消防安全的要求。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必须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处置措施:县民政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二条之规定,责令该单位立即拆除私拉乱接的临时电线,严格落实每日巡查制度,彻底整治飞线充电、违规停放电动车等问题。

04

案例四

点位名称:大邑亲人乐健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问题隐患: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对火灾报警系统操作不熟练。

危害分析:养老机构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不熟悉火灾报警系统操作,无法快速识别和处置火警、启动消防设施、上报险情,会延误火灾初期最佳处置和人员疏散时机,导致火势快速蔓延,大幅增加事故危害,严重削弱养老机构应急处置能力。

专家解读:依据《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四、严格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十四)严格值班管理。养老机构应当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养老机构,应当实行24小时双人值班制度(符合地方性法规要求的可单人值班),且值班人员应当持有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熟悉消防控制室消防设备操作规程,确保其正常运行。

处置措施:县民政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二条之规定,责令该公司立即组织值班人员开展火灾报警系统专项实操培训和应急演练,确保人员熟练掌握设备操作、火情处置流程。

05

案例五

点位名称:成都市聚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问题隐患:消火栓无水。

危害分析:消火栓是初期火灾扑救的核心供水设施,消火栓无水,将直接导致火灾发生时无法出水灭火,错失初期灭火黄金时段,极易造成火势快速蔓延扩大,养老场所老人行动不便、疏散困难,极大增加火灾伤亡和财产损失风险,属于重大消防安全隐患。

专家解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处置措施:县民政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二条之规定,责令该单位立即对全院消火栓管网、供水设备进行全面检修,补水加压、排查管网故障,确保消火栓水压达标、出水正常、随时可用。现已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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