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成都市聚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问题隐患:楼梯口堆放杂物。
危害分析:楼梯口堆放易燃物品,遇明火易加速火势蔓延,并产生大量有毒烟气,养老机构老人行动迟缓、逃生能力弱,遇火情、险情时极易延误撤离,造成人员伤亡。
专家解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处置措施:县民政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二条之规定,责令该单位建立日常巡查机制,立即清理楼梯口所有杂物,确保疏散通道畅通。
点位名称:四川杏苑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问题隐患:床头违规使用移动式插线板。
危害分析:床头违规放置使用移动式插线板,其紧邻被褥衣物等易燃物品,极易因线路挤压破损、老化过载、接触不良等引发火灾。同时,私拉乱接线路易绊倒老人,严重威胁老人人身安全。
专家解读:依据《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四、严格消防安全日常管理(九)严格用电管理。养老机构应当选用符合国家规定的电气设备,严禁使用“三无”产品。电气线路敷设、电气设备安装和维修应当由具备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实施。电气线路敷设应规范,保护措施完好。在有可燃物的闷顶和封闭吊顶内明敷的配电线路,应当采用金属导管或金属槽盒布线。开关、插座和照明灯具靠近可燃物时,应当采取隔热、散热等措施。电热器具(设备)及大功率电器应与可燃物品保持安全距离,不应被可燃物覆盖。严禁超负荷用电,不得私拉乱接电线。应当定期对电气线路、电气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保养、检测电气线路和电气设备,并记录存档。
处置措施:县民政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二条之规定,责令该单位立即撤除老人床头所有违规移动式插线板,全面排查各类用电隐患。
点位名称:大邑县芳姐养老服务部
问题隐患:私拉乱接电线为电动车辆违规飞线充电。
危害分析:养老机构人员密集、可燃物多,院内私拉乱接电线为电动车飞线充电,无防护的飞线易老化破损、短路起火,电动车充电易发生热失控、自燃,产生高温极易引燃周边可燃物,造成火灾事故。
专家解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七条 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产品标准,应当符合消防安全的要求。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必须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处置措施:县民政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二条之规定,责令该单位立即拆除私拉乱接的临时电线,严格落实每日巡查制度,彻底整治飞线充电、违规停放电动车等问题。
点位名称:大邑亲人乐健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问题隐患: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对火灾报警系统操作不熟练。
危害分析:养老机构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不熟悉火灾报警系统操作,无法快速识别和处置火警、启动消防设施、上报险情,会延误火灾初期最佳处置和人员疏散时机,导致火势快速蔓延,大幅增加事故危害,严重削弱养老机构应急处置能力。
专家解读:依据《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四、严格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十四)严格值班管理。养老机构应当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养老机构,应当实行24小时双人值班制度(符合地方性法规要求的可单人值班),且值班人员应当持有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熟悉消防控制室消防设备操作规程,确保其正常运行。
处置措施:县民政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二条之规定,责令该公司立即组织值班人员开展火灾报警系统专项实操培训和应急演练,确保人员熟练掌握设备操作、火情处置流程。
点位名称:成都市聚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问题隐患:消火栓无水。
危害分析:消火栓是初期火灾扑救的核心供水设施,消火栓无水,将直接导致火灾发生时无法出水灭火,错失初期灭火黄金时段,极易造成火势快速蔓延扩大,养老场所老人行动不便、疏散困难,极大增加火灾伤亡和财产损失风险,属于重大消防安全隐患。
专家解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处置措施:县民政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二条之规定,责令该单位立即对全院消火栓管网、供水设备进行全面检修,补水加压、排查管网故障,确保消火栓水压达标、出水正常、随时可用。现已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