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
根据《梅州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梅市农农字〔2021〕78号)有关规定,我市组织开展了2025年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申报和监测工作。经各县(市、区)推荐、第三方评审、实地抽查复核、征求市有关单位意见、名单公示等程序,2025年新认定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4家;列入2025年监测管理的88家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中,通过监测的企业27家,监测不合格的企业61家;另有2家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日常监测不合格。
经市政府同意,现公布2025年新认定梅州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名单、取消“梅州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资格的企业名单、梅州市2025年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名单(含新认定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