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共陕西省委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锚定农业农村现代化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
来源:陕西发布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做好今年“三农”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贯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全面落实省委十四届九次全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锚定农业农村现代化,以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为总抓手,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为引领,持续实施“七个提升工程”,守牢粮食安全底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努力把农业建成现代化大产业、使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让农民生活更加富裕美好,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陕西新篇章提供基础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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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陕西省委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锚定农业农村现代化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
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的意见
来源:农村集体经济研究
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为积极稳妥做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以下简称延包试点),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现提出如下意见。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牢牢把住处理好农民和土地关系这条主线,锚定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目标,坚持把依法维护农民权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强化集体所有制根基、保障和实现农民集体成员权利同激活资源要素统一起来,充分运用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通过细致工作有序推进,确保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政策扎实落实到位,不断完善农村承包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政策体系,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工作中要做到:坚持集体所有制不动摇,严禁打破原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界限在全村范围内搞平均承包,充分维护农民集体对承包地发包、调整、监督、收回等各项权能,探索和丰富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坚持农户家庭承包经营,农村集体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内农民家庭承包,农户承包地要保持稳定,发包方及其他组织、个人不得违法调整和收回农户承包地。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农民主动性和创造性,鼓励农民集体在法律和政策范围内因地制宜探索延包具体路径和办法。坚持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尊重历史、照顾现实,统筹考虑、循序渐进,科学合理安排进度,做好矛盾纠纷调处,保持农村社会稳定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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