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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农业资讯(26年5月18日)

  • 2026-10-24 16:22:31
每日农业资讯(26年5月18日)

孟凡利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强调 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全力做好上半年经济工作

摘要:

5月15日,省委副书记、省长孟凡利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省委财经委会议工作安排,深入分析全省1-4月经济运行情况,系统研究部署做好5、6月份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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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0日起施行!网络食品销售新规落地,这些主体责任必须落实

摘要:

2026年5月20日,市场监管总局第124号令《网络食品销售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将正式施行。这部规章对网络食品销售的“守门人”和“卖家”都提出了清晰、严格的要求。

新规管到谁?

无论大平台还是小店铺,只要在线上从事食品销售,都在新规的覆盖范围。

平台提供者:六项必做清单

平台提供者是网络食品交易的枢纽,124号令提出了系统性要求:

① 人员要先配齐(第6条)📌 ※定岗、定人、定职责,一个都不能少。

② 商户准入要实质性审查(第10条)📌 ※登记和审查档案保存至少二年,每六个月核验更新一次。

③ 食品安全风险要动态管起来(第13-15条)📌 ※清单+监测+排查+调度,形成闭环管理。

④ 违规要果断处置(第16条)📌 ※销售者资质被撤销、注销、吊销或有效期届满的,必须立即停止提供平台服务。

⑤ 推介食品要负起责(第11条)📌 ※推介不是“甩手掌柜”,未按规定执行且造成危害后果的,最高可处二十万元罚款(第32条)。

⑥ 投诉举报要畅通(第17条)

入网销售者:五条红线要牢记

无论你是企业还是个体工商户,只要在网上卖食品,以下底线必须守住:

①资质必须真实有效(第18条);②信息要公示到位(第20条);③禁售食品不能碰(第19条);④宣传要真实合法(第21条);⑤储运配送要全程可控(第22条)

❗发现风险隐患立即研判,必要时应停止销售并报告(第25条)

入网销售企业还有更高要求

如果你是企业(非个体工商户),124号令还提出了更系统的管理要求(第23-24条):

◎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

◎将网络食品销售相关法规等纳入培训考核内容

◎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机制

◎制定自身《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重点管控进货查验、信息公示、储运过程、投诉处置等

📌未建立制度或未配备人员的,依照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处罚(第39条)。

特别警示:违法会“处罚到人”

124号令第40条明确提出“处罚到人”:网络食品销售经营者有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违法情形,且故意实施、性质恶劣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其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收入的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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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畜禽到广州?请注意这些事项

摘要:

畜禽运输是动物疫病防控的关键环节,更是保障广州市民“舌尖上的安全”的重要屏障。为规范畜禽运输,防范重大动物疫病传播,帮助屠宰企业、畜禽运输单位和个人防范重大法律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要求,我们对政策条文进行了梳理,请广大从业者自觉遵守、严格践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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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快构建重点企业梯度培育体系行动方案(2026—2030年)》的通知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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