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至14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农工委副主任阿里率领自治区发改委、财政厅、农业农村厅、乌鲁木齐海关有关领导就《吉木乃农业对外开放合作试验区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管理条例”)进行立法调研及评估论证。
5月13日,调研组一行在阿勒泰市听取阿勒泰地区行署关于吉木乃农业对外开放合作试验区的综合汇报,并进行座谈,吉木乃县人民政府、吉木乃边合区、吉木乃海关有关领导参加了座谈会。
5月14日,调研组一行先后来到吉木乃口岸、吉木乃野马仓储有限公司、新疆雪域额河龙虾生态养殖公司、吉木乃江楠国际商贸城、吉木乃边民互市贸易区、阿勒泰益康有机面业有限公司、吉木乃县嘉恒彩印包装有限公司、阿勒泰饲草(进口)应急储备库、新疆新蒲元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情况介绍、查阅资料、与有关领导、人大代表、涉外农业企业管理人员现场交流等方式,了解吉木乃农业对外开放合作试验区工作开展情况、深入了解《管理条例》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认真倾听推进立法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思路等。
调研组指出,《管理条例(草案)》已列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2026年度立法计划,是以法治力量助推农业对外开放合作的重要举措,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切实提升立法质量和效率,推动农业对外开放合作试验区地方立法从无法可依到有法可依,进而向良法善治不断发展。
调研组表示,此次对《管理条例》开展立法调研,是落实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计划的一项重要工作。通过实地调研,对吉木乃农业对外开放合作试验区工作现状、需要通过立法解决的主要问题有了全面了解。接下来,将认真梳理、充分吸纳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就《管理条例》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一步深入研究,在严格遵守上位法的同时注重制度创新、关注解决重点问题,做好《管理条例(草案)》修改完善,力求让《管理条例》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地区人大工委、吉木乃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县政协、吉木乃边合区有关领导全程陪同调研。
来源 | 艾山·海萨
初审 | 刘颖
二审 | 石磊
终审 | 牛继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