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2026年农村实用人才职称评审通知
庆阳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做好2026年度全市农村实用技术人才 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环县畜牧兽医局:
为做好2026年度全市农村实用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进一步加快农村实用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农村实用技术人才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 参评对象。全市在农村生产一线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动植物病虫防控防疫、农副产品加工、农业机械化、农业经营管理、农村能源、农业环境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等行业的农村实用技术人才,均可参加评审。
- 评审依据。按照《甘肃省农村实用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办法》(甘人社通〔2021〕347号)和《庆阳市农村实用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实施细则》(庆农发〔2021〕306号)执行。
- 技术职称。农村实用技术人才职称分为高级、中级、初级三个层级,职称名次依次为农民高级农艺(畜牧、兽医、农经、农机)师、农民农艺(畜牧、兽医、农经、农机)师、农民技术员。
二、评审程序
农民技术职称申报和评审通过“甘肃省职称申报和评审信息系统”(https://gszcxt.rst.gansu.gov.cn/zcfwpt/home)在线开展。个人申报账号由用人单位或申报单位负责审核和创建。各县(区)农业农村系统管理员负责做好乡镇管理员帐户创建工作,各乡镇系统管理员根据单位推荐公示结果为推荐对象(申报者)创建帐户。
- 个人申请。由符合条件的农民本人向村委会等基层组织提出申请,并提供反映本人学历、水平、业绩等有关证明材料,填写诚信承诺书。由村委会或乡镇相关农业机构指导申报人在职称申报评审管理信息系统中申报,上传相关资料。
- 乡镇推荐。申报材料由乡镇有关农业机构审查通过后,在乡镇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县(区)农业农村局和职改办审核。
- 核查评审。申报材料经逐级提交审核通过,农村实用技术人才高级和中级职称由市农业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代评;初级职称由县(区)农业农村局会同县(区)职改办考核认定。
- 发文通知。评审通过后,农村实用技术人才高级、中级职称在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公示,初级职称在县(区)农业农村局和人社局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经查实无问题的,由相应评委会工作机构印发任职资格文件,并通知申报人在职称评审管理系统打印电子职称证书和评审表。
三、时间安排
- 申报时间: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30日24:00,农村实用技术人才高级、中级职称申报评审与专业技术人员同步进行;初级职称考核认定系统随时开通,各县(区)可提早安排认定。
- 业绩时限:申报职称业绩条件均计算到2026年9月30日,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材料补报。在该时限之后取得的业绩,作为下一次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
- 任职年限:申报人员学历、资历、任职年限均计算到2026年12月31日。
四、申报材料
(一)系统提交材料
申报人员和指导人员要认真阅读《职称评审管理系统操作手册(申报人版)》,按要求填报信息,并扫描上传真实、完整、清晰的电子版证明材料(类型为PDF、JPG或JPEG格式,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2M)。
- 系统登陆。申报人员登陆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系统,点击“2026年度职称申报”进入申报页面。选择登录身份,用社保卡扫码登录。
- 申报设置。申报人姓名和单位名称是上级分配账号时设定的,请核对信息是否正确,如果信息错误请停止下一步操作并联系账号分配单位系统管理员进行修改。申报方式有评审(正常)、评审(破格)和认定3种,申报人根据自己情况选择相应申报方式。申报系列选择“农村实用技术人才”,申报单位填写申报人的经营主体,申报资格和申报专业按照申报职称名称选择(如申报农民农艺师,申报专业可选择种植、农艺、林果等;如选择认定,申报资格只能选择“农民技术员”),有效范围选择全省有效。
- 基础信息。申报人员如实填写自己的基本信息,上传的证件照片一定要按系统规定要求提供清晰的证件照片,将用于制作资格证书(照片规格为1寸,大小尽量不要超过1M)。
- 学习经历。按页面提示填写相应内容,有多个学历的从低到高逐级依次全部上传,并提证相关证明材料。如学历不作为申报条件,可不需要提供学信网验证码。
- 工作经历。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按时间顺序如实填报。
- 资历信息。上传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分别填写资格名称、颁发部门和取得时间。如无相关资格证书,填写“无”。
- 聘用证明。有资格证书且有聘用单位的,按实际情况填写,聘用时间从取得资格时间算起;没有资格证书,也没有聘用单位的,填写“无”,聘用时间按从事相关工作时间算起。
- 品德相关信息。品德考核一般由村级党组织负责,以定性评价为主,并查询申报人信用情况;廉洁自律情况上传所在辖区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和申报人身份证正反面;诚信承诺书,经审核单位加盖公章后,上传到“其他品德相关证明材料”。
-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对照申报职称资格条件填写,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可添加多条专业技术工作经历。
- 年度考核情况。由申报人所在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组织或村委会出具近五年考核意见,申报人员须如实上传近五年考核结果。
- 知识更新能力。申报人可上传参加各类培训的相关材料(如高素质农民培训、“头雁”项目培训等)。
- 业绩成果材料。对照条件标准,根据自身业绩情况,将证明材料上传至对应业绩模块。如有农户增收、新技术引进、解决疑难问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其他业绩,可上传至“其他业绩”模块,并简要描述业绩名称(符合条件标准条款)。
- 工作业绩总结。申报人总结本人实用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等情况,推荐机构盖章后上传(该项内容非常重要,将显示在评审表上)。
(二)书面提交材料
- 县(区)职改办推荐文件1份(内容包括申报人员基本情况、主要业绩、品德考核情况、审核意见、以及公示结果等);
- 《2026年度申报全省农村实用技术人才职称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2);
- 庆阳市农村实用技术人才初级职称认定备案花名册(附件3);
所需表格在市农业农村局网站下载,网址:http://nync.zgqingyang.gov.cn/。
(三)注意事项
- 申报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信息系统,完整、准确填报个人全部申报信息,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人因操作原因使用了“一键删除”键的,必须在9月30日前完成重新申报,9月30日24:00系统将自动关闭个人申报端口。
- 评审类型和专业名称要填写正确。正常评审和破格评审要标注清楚,资格名称和申报层级要选择合适。如选择有误时,9月30日前,可通过“一键删除”后,重新填报,9月30日后,不可使用“一键删除”,可向上级部门书面申请修改。
- 申报人员要对照条件标准认真、准确、完整填写《2026年度申报全省农村实用技术人才职称人员情况汇总表》(只填写符合条件业绩)。
五、有关要求
- 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农村实用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是加强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考核中乡村人才队伍建设考核指标的重点内容,对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考核赋分。各县(区)农业农村局要高度重视,安排有经验的专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按时间节点高效完成工作任务。2026年度各县(区)至少推荐申报农村实用人才中级职称2人和高级职称1人,且将2025年度“头雁”项目培育人才纳入农村实用技术人才认定和评审范围。
- 坚持标准,规范程序。各县(区)农业农村局要积极宣传政策要求,严格工作纪律,规范申报程序。认真审查推荐材料,重点审查申报人是否符合条件、申报材料是否真实有效、申报信息是否准确完整。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要求的,注明存在问题并及时退回。
- 积极探索,认真总结。各县(区)农业农村局要积极探索、大胆实践、认真总结,及时宣传取得职称的村实用技术人才典型事迹,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实用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营造良好氛围。对认定中的典型经验和出现的问题要认真梳理,形成总结性材料。务于10月底前将认定工作总结、县(区)职改办认定资格文件、认定结果备案花名册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
附件:
- 2026年度申报全省农村实用技术人才职称人员情况汇总表
- 2026年度县(区)农村实用技术人才认定任务分解表
庆阳市附件.docx 下载文档 点击阅读原文链接查看
庆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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