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7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科技部办公厅、中国科协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农业科普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作为一名常年游走于实验室与科普文稿之间的农业科研人员,读完这份文件,心里既有欣慰,也感到几分紧迫。
距离中国科协办公厅发布《科技工作者科普创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还不到一个月,三部门便以联合发文的形式将农业科普工作系统化推进,足见顶层设计之决心。《意见》开宗明义:坚持把科学技术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我在解读《指南》时曾说“科普不是科研的附庸,而是科研的社会延伸”——如今,这句话正在从个人感悟转变为政策导向。
一、对照《意见》:它说的正是我经历的
读《意见》时,我几乎在逐条对照自己过去几年的实践。
《意见》指出,当前农业科普存在“既懂农业专业技术、又熟悉科普创作和传播规律的复合型人才匮乏”的问题。农业农村部科学技术司有关负责人就《意见》答记者问(以下简称答记者问)更直言:“科普作品形式较为传统老套,内容针对性、互动性不足,精品力作少、标杆性科普作品稀缺,难以适配不同群体的差异化科普需求”。读到这段话,我想起自己2019年创作《苎麻的自白》时的窘迫——让一株植物开口说话,说起来简单,写成文稿却反复修改了七八稿。专业知识不成问题,难的是怎么讲得让小学生听了不瞌睡,让农民听了觉得“有用”,让城市消费者听了觉得“有意思”。这份“四不像”的尴尬,正是当前农业科普人才匮乏的微观写照。
《意见》还指出:“科技创新和科普工作还存在‘两张皮’现象,科技资源向科普转化不够充分”。这一点我也深有感触。我曾主持的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基金项目“饲用苎麻混合青贮过程中菌群结构演变及其对青贮料气味的调控研究”,研究周期三年、经费五万元,如果这项研究仅仅服务于学术论文,其对农业生产的价值将大打折扣。后来我们以此为基础,开发了 “饲用苎麻青贮发酵全过程控制平台” 软件,将数据转化为“何时接种、如何控温”的操作指引,并获得了软件著作权。但坦白说,这种从科研到科普再到应用的转化,更多是个人兴趣驱动,而非制度安排——这正是《意见》要重点破解的难题。
在激励保障方面,《意见》明确要求“鼓励建立符合科普特点的职称评审、绩效考核等评价制度,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可按规定探索开展科普专业职称评审工作”。说实话,看到“科普专业职称评审”这几个字,我心里一动。2022年我获评湖南省科普作家协会优秀会员、目前也是科普中国专家,但坦白说,这些荣誉在自己现行职称评审中几乎无法体现。如果未来科普成果能够正式纳入科研人员的评价体系,相信会有更多同行愿意走出实验室,投身科普创作。
二、《意见》的几个亮点与深层逻辑
从一线农业科研人员的视角来看,《意见》有几个值得关注的亮点:
第一,首次将农业科普工作系统性地嵌入科技创新全链条。《意见》明确要求“在农业科技重大项目、国家和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有关人才计划和条件平台建设等工作中,合理设置科普任务,明确科普要求并纳入工作指标”。这意味着科普不再被视作科研的“附加题”,而将逐步成为必选题。
第二,构建了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农业科普体系。《意见》不仅引导科研人员参与,还将农技推广人员、科技特派员、科技小院师生等纳入其中,同时“挖掘一批乡村科普能人”。这种“科研人员做深度、推广人员接地气、乡土能人做带头”的分层结构,比过去单一依赖科研院校的模式更加务实。
第三,强调内容供给的精准化和形式的多样化。《意见》提出“聚焦粮食安全、健康养殖、动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营养健康等领域普及生产生活知识”,并鼓励开发科普短视频、动漫、有声读物、教具等多种形式。这对于我们这种长期面向“三农”的研究所来说,具有极强的可操作性。
三、以科研项目为载体,让科普成为科研的有机延伸
政策落地,最终要靠一线科研人员的参与。结合《意见》精神和个人实践,我尝试谈几点建议,供同行参考:
一是让科普成为科研项目的“标配组件”。答记者问指出,当前农业科普内容与农民生产生活需求衔接不够紧密。如果我们主动在项目申报时将科普任务纳入研究方案——比如针对某个技术难题制作一套图文并茂的操作指南、录制一段田间示范短视频或开发一个手机端实用小程序——既能完成《意见》所期待的“科普任务设置”,又能让科研成果真正下沉到田间地头。
二是利用新媒体平台,突破传统传播路径。我们这一代人,对短视频、公众号等新媒体并不陌生。《意见》也明确提出“发挥好新媒体传播速度快、互动性强、覆盖面广等优势广泛开展科普传播”。与其被动等待科普资源下乡,不如主动把科普内容推送到手机屏幕上——乡村大喇叭有它的穿透力,短视频有它的覆盖面,两者可以并行不悖。用好这一点,就能有效打通科技入户的“最后一公里”。
三是将科普实践转化为可量化的成果形式。《意见》提出“在人才计划中对科普人才予以支持”。我们不妨将科普成果有意识地进行归集:发表科普文章、申请软件著作权、参编科普图书、参与科普项目申报与评奖——这些都是有据可查的工作成果,既是科普贡献的凭证,也是个人职业发展的积累。我参与编写《脉冲电场食品非热加工技术》《食品工程高新技术》等书籍的过程让我体会到,科普工作完全可以与专业成长并行不悖。
四是从“大而全”转向“小而美”,注重差异化供给。《意见》要求“针对不同职业、年龄等人群,实现差异化科普”。实践中,面向中小学生的农耕研学、面向农民的实用技术短视频、面向城市消费者的农产品营养价值科普,都需要不同的表达策略和时长设计。分类施策,才能做到精准有效,避免“一份材料讲遍所有人”的低效传播。
四、共识有了,行动更重要
《意见》有一个细节让我印象深刻:答记者问中提到“坚持把科学技术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这并非空洞口号,而是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和《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等上位法的具体举措。这意味着,农业科普已经完成了制度层面的“正名”。
但制度重视是一回事,一线行动是另一回事。正如《意见》所言,我们还需要“完善科普人才激励保障机制”“分类开展科普人员培训”。这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政府部门、科研院校、社会团体和一线农业科研人员共同参与、持续推进。
作为一名在这条路上摸爬滚打了几年的农业科研人员,回看过去几年,我主持或参与了一些科普与科技推广类项目,从“基于菌酶协同作用的生物发酵饲料的科学普及与示范推广”到“乡村建设与治理科普行动与创新模式研究”,每一次科普实践都在印证同一个道理:科研解决“能不能”,科普决定“用不用”。再好的成果,如果没有人去“翻译”、去传播,就只能躺在论文里,不会自动变成生产力。
正如我的座右铭所言:“人活着就要时刻保持着一种劳作的状态。”如今,这份劳作有了更清晰的方向和更有力的制度支撑。《意见》的发布不是终点,而是一个新的起点。愿我们每一个深耕农业的科研工作者,都能在实验室之外多迈出一步。农业生产讲时效,科普也讲时机——从自己最熟悉的领域找一个“小切口”入手,今天的一条短视频、一本小册子,或许就是明天一片田野开始改变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