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体检须知
1.体检工作由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本次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自体检结果公告之日起三日内本人可以书面提出复检要求,在收到复检通知三日内按规定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仍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2.体检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体检前一天内,请保持正常饮食,避免暴饮暴食,勿饮酒,体检前日请清淡饮食,注意充分休息,避免过度劳累或剧烈运动。3.体检时不必紧张,以免影响血压或其他检查。如有发烧等急性病症,应先到医院就诊,体检另行安排。4.体检当天需进行抽血、肝胆彩超检查者,请您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空腹抽血、做肝胆彩超后方可进食。5.进行各科检查时,请务必按体检表内容进行逐项检查,如果自己放弃某项检查,可能会影响对您健康状况的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