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雷州市开展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遴选工作
一、申报条件
服务主体必须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具备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的组织。
(一)基本条件。具有法人资格,依法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时间达两年以上,工作人员数达到5人以上,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办公设备齐备,服务人员熟悉基本技能操作,有营业执照和银行账号,挂牌经营,银行信用证明等,农产品上市必须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拥有省级标杆家庭农场、省级标杆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称号的优先考虑。
(二)作业能力。拥有与其服务内容、能力相匹配的农业机械、技术人员以及其他能力,有履行托管服务环节相匹配的设备和技术力量,有履行托管服务环节相匹配的经济能力。
(三)管理规范。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各项管理制度齐全并上墙、设立工作人员和机具设备登记台账、作业服务账目,有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完整托管服务档案、台账,收集各类信息及管理存储能力。
(四)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运营正常规范,其所提供的托管服务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
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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