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公布2023—2025年省级动物疫病净化场名单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农业农村部关于推进动物疫病净化工作的意见》(农牧发〔2021〕29号)及有关规定,经养殖企业自主申请、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查、省级专家评审,确定杭州正兴牧业有限公司等25家养殖场为省级动物疫病净化场,现予以公布。请各地按要求做好监督管理,强化技术指导,不断提升养殖环节生物安全管理水平。
附件:2023—2025年省级动物疫病净化场名单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2026年4月23日
附件
2023—2025年省级动物疫病净化场名单



文章来源: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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